为确保我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现制定如下工作流程。
(一)制定院校招生方案及章程。
参加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高职院校须制定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本校不同招生形式的报考条件、综合文化考试科目、技能考核或面试办法、免试、免考“技能证书”实施办法、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职院校要列出对考生学业水平等级的要求,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院校须列出各相关专业考生必备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包括证书名称、等级、发证机关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招收体育、艺术类专业的高职院校要加试术科考试,可认可我省组织的术科统考成绩,按不低于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3A批次体育、艺术术科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划定合格分数线。招收现代学徒制的高职院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招生招工方案。院校招生方案及章程须于2月下旬在网上报省教育厅,由厅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审。3月上旬前,高职院校向社会公布联审通过后的自主招生方案及章程,并据此开展招生宣传。
(二)组织报名。
1.确认高考报名信息。
凡具备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及符合有关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要做好拟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学生普通高考报名的组织工作。每名考生只能获取一个普通高考报名号。
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在所就读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原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非高考报名点的中职学校的应届生及其他往届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要做好高考考生资格审查、指导考生进行网上录入报名信息确定等工作。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本市辖区内报名点的指导协调工作。高考补报名工作的要求按《关于做好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4〕22号)执行。
为方便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报名和考试,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拟报考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的考生,允许其跨市借考。此类考生应由试点高职院校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内容,要求合作企业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