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统一高考科目从2022年起将不分文理科,测试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外语科目(含听力)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高校招生录取实行“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方式。这是3月22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广西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秦斌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自治区党委、政府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入广西2015年改革工作总体部署,重点推进。自治区教育厅于2015年6月完成了《广西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教育部备案。2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同意广西等6个省(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教改函〔2016〕5号)。《实施方案》确定了广西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五大任务和17条措施。
广西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15年,制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启动小升初、中考和高考等考试招生单项改革。2019年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具有广西特点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广西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在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完善义务教育就学升学办法,合理编制分配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优化高校招生计划结构,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扶持性专项计划,增加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学生上全国重点高校和区内第一批招生本科高校的机会。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2019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逐步使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改革录取批次设置,积极探索录取不分批次、考生志愿由“学校+专业”组成、实行专业平行投档的招生录取模式,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四是深化高考改革。五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建立全区考试招生诚信系统,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对于公众关注的深化高考改革的具体做法,秦斌解释说,改革后学生高考考试科目将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等级性考试科目中选择三门组成。统一高考科目每科满分是150分,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每科满分是100分,考试总成绩满分为750分。语文、数学这两个科目的考试将于每年的6月份进行,外语科目每年安排两次考试,其中一次为6月份的全国统考。选考科目将安排在高中三年级进行,且每届学生只安排一次考试,同时还将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
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广西2019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2年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