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费标准
1、普通本科专业按学分收费
新生报到时,艺术类专业预收130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预收5000?5500元/人?学年。
2、应用型本科专业:7500元/人?学年。
3、中外校际交流本科项目:国内学习期间,工科类专业22000元/人?学年,管理类专业21000元/人?学年;国外学习期间,费用执行外方标准。
4、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9000元/人?学年,工科类专业80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7500元/人?学年。
第二十四条住宿费标准
学生宿舍分四人间、六人间、八人间和十人间,住宿费500?12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五条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批复的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