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企业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范文(精选六篇)

公司节假日值班制度1

一、坚守岗位。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二、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轮流表按时值班。因公外出不能值班的应提前报告。

三、电话畅通。值班人员除工作联系外,一般不得拨打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

四、做好记录。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电话、传真、电报和来信来访的接收、接待和记录工作。如遇紧急状况和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

五、下属单位节假日值班制度参照局机关制度执行。

六、做好衔接。值班时未能处理完毕的事件,值班人员应做好移交、衔接工作。同时要持续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七、本制度自颂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节假日值班制度2

为了保证校园安全稳定,保障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制定校园值周值班管理制度。

一、校园值勤实行二十四小时制。

二、忠于职守,按时交接岗,不得擅自离岗。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下达的紧急任务。

三、严格执行校园《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注重仪表仪容,礼貌执勤、礼貌待人,值班前与值班时间不准喝酒。

五、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要办好登记手续,重要人事应立即报告总务处或校长。如特殊状况应经校长室及当事人同意后方许进校。离校时务必在登记册上注销。

六、教职工亲友来校探视,务必由本校教职工亲自登记,陪同进出。教职工家属在校临时居住,须做好详细登记。

七、学生家长来校,需与班主任联系好,认真登记后、方可放行。

八、上学期间如有学生外出、当值人员需向班主任问明状况,见学生班主任签的假条后,在校门口将学生交给家长,并请家长做好详细登记。

九、值班时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门卫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校园安全。

十、校园外借物品需校长同意,门卫应主动检查有关证明方可放行;教师个人向校园临时借用物品,需到总务处办理手续。在无校园批准的状况下,值周值班人员要制止任何人将任何校园公物带出校门 十一、值周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室及校门内外卫生区域整洁卫生。

十二、值周值班人员要及时开关校门、楼门、操场护栏门,下班后要对各教学楼门窗进行检查,并及时关掉未关的门窗。

十三、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维护校门正常秩序。

十四、值周值班人员在学生放学后,要随时对全校进行巡逻,确保校园安全。

十五、若因值周值班工作失职,造成的校园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并追究相应职责。

公司节假日值班制度3

一、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

二、值班工作的主要职责。1、负责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理;2、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3、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来访事件;4、及时报告和协助上级处置突发公共事件;5、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送;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实行2人同时在岗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时间为县政府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值班地点在局办公楼一楼值班室。

四、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采用轮值的方式,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并由办公室负责将值班表分发到相关人员。个人有特殊状况需临时换班的,务必自行从本单位找人调换,并提前向办公室说明,不得由与本局无关人员代班。

五、带班领导值班期间能够不在办公室,但不得离开县城,并确保通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及时指示值班人员迅速处理,并加强督促检查,必要时须及时赶到现场处理。

六、值班人员要按时签到签退,坚守岗位,按照“迅速、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处理各类来文、来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七、值班人员对发生在本单位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重大灾情等紧急事件,务必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迅速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其逐级上报,值班期间要跟踪续报。

八、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状况在值班记录簿上作客观、准确、及时、全面记录。

九、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期间所承担的事务原则上要当天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认真做好工作交接。

十、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出县,要向分管领导请示,领导干部出县,要向局长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

十一、值班期间,因带班领导或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延误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处置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职责。

公司节假日值班制度4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xx物业公司在管理项目各项工作并在节假日期间的正常运作及来自客户的所有信息、发生的问题能够得到妥善、及时、有效、正确的处理,特制订此规定,各项目节假日值班负责人员遵守执行。

第二章:值班职责与要求

第一条: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分公司应安排部门主管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当值时间最高行政级别人员(视为值班经理),为项目值班时间的所有事务第一职责人。

第二条:值班日期指国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或由公司指定日期。

第三条:值班时间原则上为24小时,即值班当日的0:00时~当日24:00时。其中9:00时~18:00时为现场值班,其它时间可电话值班。(当值经理及主管可视工作状况于值班后一个月内安排调休)

第四条:各分公司负责人应不定期抽查当值经理及各岗位的值班状况。

第五条:当值值班经理负责检查各岗位值班状况,负责将当值期间未能及时处理的信息上报相关领导,负责跟进事件处理结果并提交当值值班记录。

第六条:遇特殊状况(如台风暴雨、突发事件、治安事件、重大节假日安全保障),各分公司须加强值班力量,各部门也须增加值班人手,以确保特殊状况期间工作正常开展。

第三章:值班管理规定

第七条:值班经理管理规定

(一):当值值班经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坚守现场,不得擅自离开。

(二):对值班状况要逐项认真记录,填写《节假日值班经理记录表》,记录应简洁、清楚。

(三):当值期间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分公司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并参照《突发应急事件处理流程》执行。

(四):值班结束时,应将未处理的问题记录于《节假日值班经理记录表》,并告知下班次值班经理及时跟进解决。一般状况下,能解决的问题尽可能在当值日解决,不得拖延与不管;特殊状况,在上班之日及时告知相关人员或分公司总经理。

(五):《节假日值班经理记录表》于当日现场值班结束时(即每个值班日的18:00)上报总公司总经理室及运营管理部。

(六):有事不能值班,值班经理须及时向分公司总经理说明状况并请假,获准后由分公司总经理临时安排替值或换值。任何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替值/换值班。

(七):逾时值班或不值班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分公司(值班热线)值班管理规定

(一):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正常工作时间)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二):接听电话迅速(不超过三声铃响),使用礼貌礼貌用语,接听电话首先使用“您好,XX岗位”,“请问有什么能够帮到您”、“请稍等”、“谢谢”等,语气和蔼、言简意赅,严禁使用岗位电话聊天。

(三):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接报的信息及发生的`事件须认真记录于《值班记录表》中,值班记录应客观反映信息的准确性,表述清楚、完整,字迹工整,不可遗漏。

(四):值班人员接报信息后,应按轻重缓急,及时解决或通知相关人员妥善处理,并跟进处理结果。未能处理或不能确定的问题、超过当职权限的

问题,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经理处理。

(五):值班记录仅限于内部工作人员翻阅使用,工作人员务必为记录的资料保密。

(六):值班接班人员应查阅上班值班记录,了解掌握有关事件的处理状况,确保所有客户信息得到及时、妥善、有效处理。

(七):有事不能值班,值班人员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说明并得到批准,经批准的缺值由部门安排替值或换值。

(八):分公司(值班热线)应保证任何时间都能正常使用,即正常工作时间以后,值班人员应将热线转至24小时值班的大堂接待或监控中心,大堂或监控中心值班员负责处理所有热线信息,并将处理状况详细记录,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应视状况上报处理。

第九条:物业(保安)部当班管理规定

(一):按时(正常班次提前15分钟)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

(二):忠于职守、不漏班、误班。

(三):着装整洁、统一、精神饱满、姿态良好,举止礼貌、大方、端庄。

(四):微笑服务、说话和气、以理服人,不准与员工或客人发生争执。

(五):工作主动、热情、认真、耐心、周到、用心为员工、客人排忧解难。

(六):各岗位当班标准参照物业(保安)部岗位职责及相关流程执行。

第十条:工程部当班管理规定

(一):工程当班人员务必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批准私自脱岗,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工程当班人员当班时须集中精力,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服从当日值班经理的安排,听从调配,完成当日安排的工作。

(四):工程当班人员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五):工程当班人员外出作业,务必随身携带对讲机(通讯工具),持续信息畅通。

(六):工程当班人员务必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遇突发事件应持续冷静,果断处理。并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等候上级到场处理。

(七):工程当班人员务必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并按《交接班管理规定》办好交接。

(八):协助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监督检查资料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包括以下资料:

(一):当班人员仪容仪表、行为规范、服务意识及服务技能;

(二):当班人员、当班记录、交接班状况;

(三):设施设备运行状况;

(四):安全消防管理状况;

(五):环境管理状况;

(六):客户信息、投诉及意见处理状况;

(七):待跟进事项处理状况;

(八):其它临时性事项处理状况。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总公司综合管理部及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公司节假日值班制度5

XX公司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

1.目的

明确各级值勤班人员职责,进一步加强公司节假日(含周日)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2.值班对象

熟悉本公司程序及各部门职能,具有较好的管理素质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潜力。

3值班范围

在各中心各所属公司区域内发生的事件及此区域外凡牵涉本公司员工的事件。

4资料

4.1公司值班总负责人及行政、人力资源、财务、品牌营运部门长轮流担任,在值班时为公司现场安全第一职责人。

4.1.1值班总负责人在节假日值班期间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后勤工作负全面领导职责。

4.1.2定时巡查了解各部门值班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1.3值班期间如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到现场处理,并有权调动公司所有人员及车辆、设备。

4.1.4接到公司人员因各种原因在外被政府部门拘禁、检查或其它事件报告时,应亲自或安排人员到现场了解状况,作来源理。

4.1.5因故不能参加值班者,应提前一天向人力资源部请假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进行。

4.1.6值班时应尽可能不离开公司,巡查或因处理问题需要离开时,应将自己的行踪告知门卫。

4.1.7做好值班记录工作,值班时间同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时间内不准关掉通讯工具。

4.2部门值班人员职责制

部门轮值人员由本部门内人员担任。

4.2.1在轮值总负责人的领导下,处理好本部门的日常生产及业务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

4.2.2定时巡查本部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3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处理,如未能解决时,应立即向轮值总负责人报告(同时向本部门主管报告),听从轮值总负责人的调度指挥,妥善处理事件。4.2.4轮值人员因故不能参加值班,应及时向本部门请假,由部门提前一天把就更轮值人员名单报告人力资源部。

4.2.5轮值人员除正常工作8小时不能离开岗位外,如遇轮值总负责人调动,则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4.2.6做好值班记录工作,值班时间同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时间内不准关掉通讯工具。

4.2.7当日在位值班时间结束前(17:30),向轮值总负责人汇报当日值班状况。

4.3人力资源部职责制

人力资源部对公司节假日值班监督、管理:

4.3.1节假日前下发公司节假日轮值总负责人和部门轮值人员安排表。

4.3.2根据轮值人员更值状况,及时调整更值名单并下发相关部门。

4.3.3监督、抽查轮值人员值班状况,并做好考核记录。

5、本制度自X年X月X日起生效,之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制订有冲突的以此为准,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

总值班人及值班人员职责:

(1)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客人,根据具体状况,代办、记录、以邮件等方式告知

相关负责人或立即向相关负责人转告;

(2)遇紧急状况需及时处理,并向保安室、主管报告:

(3)作好值班记录(值班时间、值班人、事情经过、处理措施、待办事项、值班人员签名等,详见《值班记录簿》:

(4)值班完毕,作好值班记录后及时将《值班记录簿》交给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5)详见《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注意事项:

(1)值班人员上、下班正常打卡;(2)值班人员就餐按公司统一安排进行;

(3)下班前关掉灯、饮水机、复印机、电脑(含主现、显示器)等电源,关好门窗,锁门。其他:

(1)值班视作加班,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2)值班安排轮流进行,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值班人员若有特殊状况无法参加值班,可与其他人员调整,但需提前告知人力资源部:

(3)尚未安排到值班的人员,春节过后统一安排。

公司节假日值班制度6

第一章 总 则

为确保xx物业公司在管理项目各项工作并在节假日期间的正常运作及来自客户的所有信息、发生的问题能够得到妥善、及时、有效、正确的处理,特制订此规定,各项目节假日值班负责人员遵守执行。

第二章 值班职责与要求

第一条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分公司应安排部门主管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当值时间最高行政级别人员(视为值班经理),为项目值班时间的所有事务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 值班日期指国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或由公司指定日期。

第三条 值班时间原则上为24小时,即值班当日的0:00时~当日24:00时。其中9:00时~18:00时为现场值班,其它时间可电话值班。(当值经理及主管可视工作情况于值班后一个月内安排调休)

第四条 各分公司负责人应不定期抽查当值经理及各岗位的值班情况。

第五条 当值值班经理负责检查各岗位值班情况,负责将当值期间未能及时处理的信息上报相关领导,负责跟进事件处理结果并提交当值值班记录。

第六条 遇特殊情况(如台风暴雨、突发事件、治安事件、重大节假日安全保障),各分公司须加强值班力量,各部门也须增加值班人手,以确保特殊情况期间工作正常开展。

第三章 值班管理规定

第七条 值班经理管理规定

(一) 当值值班经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坚守现场,不得擅自离开。

(二) 对值班情况要逐项认真记录,填写《节假日值班经理记录表》,记录应简洁、清楚。

(三) 当值期间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分公司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并参照《突发应急事件处理流程》执行。

(四) 值班结束时,应将未处理的问题记录于《节假日值班经理记录表》,并告知下班次值班经理及时跟进解决。一般情况下,能解决的问题尽可能在当值日解决,不得拖延与不管;特殊情况,在上班之日及时告知相关人员或分公司总经理。

(五) 《节假日值班经理记录表》于当日现场值班结束时(即每个值班日的18:00)上报总公司总经理室及运营管理部。

(六) 有事不能值班,值班经理须及时向分公司总经理说明情况并请假,获准后由分公司总经理临时安排替值或换值。任何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替值/换值班。

(七) 逾时值班或不值班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分公司(值班热线)值班管理规定

(一)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正常工作时间)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二) 接听电话迅速(不超过三声铃响),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接听电话首先使用“您好,XX岗位”,“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请稍等”、“谢谢”等,语气和蔼、言简意赅,严禁使用岗位电话聊天。

(三) 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接报的信息及发生的事件须认真记录于《值班记录表》中,值班记录应客观反映信息的准确性,表述清楚、完整,字迹工整,不可遗漏。

(四) 值班人员接报信息后,应按轻重缓急,及时解决或通知相关人员妥善处理,并跟进处理结果。未能处理或不能确定的问题、超过当职权限的

问题,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经理处理。

(五) 值班记录仅限于内部工作人员翻阅使用,工作人员必须为记录的资料保密。

(六) 值班接班人员应查阅上班值班记录,了解掌握有关事件的处理情况,确保所有客户信息得到及时、妥善、有效处理。

(七) 有事不能值班,值班人员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说明并得到批准,经批准的缺值由部门安排替值或换值。

(八) 分公司(值班热线)应保证任何时间都能正常使用,即正常工作时间以后,值班人员应将热线转至24小时值班的大堂接待或监控中心,大堂或监控中心值班员负责处理所有热线信息,并将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应视情况上报处理。

第九条 物业(保安)部当班管理规定

(一) 按时(正常班次提前15分钟)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

(二) 忠于职守、不漏班、误班。

(三) 着装整洁、统一、精神饱满、姿态良好,举止文明、大方、端庄。

(四) 微笑服务、说话和气、以理服人,不准与员工或客人发生争执。

(五) 工作主动、热情、认真、耐心、周到、积极为员工、客人排忧解难。

(六) 各岗位当班标准参照物业(保安)部岗位职责及相关流程执行。

第十条 工程部当班管理规定

(一) 工程当班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批准私自脱岗,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 工程当班人员当班时须集中精力,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 服从当日值班经理的安排,听从调配,完成当日安排的工作。

(四) 工程当班人员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五) 工程当班人员外出作业,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通讯工具),保持信息畅通。

(六) 工程当班人员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遇突发事件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并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等候上级到场处理。

(七) 工程当班人员必须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并按《交接班管理规定》办好交接。

(八) 协助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监督检查内容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 当班人员仪容仪表、行为规范、服务意识及服务技能;

(二) 当班人员、当班记录、交接班情况;

(三) 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一.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

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 ()机关干部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管理。()干部值班由办公室按部室顺序编排人员,因故不能值班,应自行串换,并及时通知办公室。()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严禁漏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不许留外来人员,不许喝酒、参与各种娱乐活动;遇紧急情况迅速通知有关领导,及时与公安、防火部门联系;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和值班日记,保持值班室卫生。()对值班不...查看更多

(四) 安全消防管理情况;

(五) 环境管理情况;

(六) 客户信息、投诉及意见处理情况;

(七) 待跟进事项处理情况;

(八) 其它临时性事项处理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总公司综合管理部及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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