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证是用于证明狗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很多城市不准养烈性犬,狗肩过高也不准养,所以以前专门有群打狗队,你要是养条宠物狗那得办养犬证,就是带去检查身体,一年办一次,和汽车年检差不多。在有些地方(飞机、火车)等带宠物必须出示养犬证。那么最新玉溪养犬管理条例全文,玉溪养犬证在哪办呢?
一、玉溪养犬管理条例全文
《玉溪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试行)》是2011年玉溪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文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养犬管理,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玉溪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军用、警用、科研等特殊犬只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养犬管理实行管理和服务相结合,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相结合,养犬人自律和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公安、农业(畜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卫生等部门组成的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组织、指导和监督养犬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一)公安部门负责养犬登记管理,发放登记证;
(二)农业(畜牧)部门负责犬只免疫、检疫等防疫工作,办理犬只免疫证,负责犬只收容救助场所的管理;
(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因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户外携犬行为,对流浪犬、无主犬进行捕捉,送交犬只收容救助场所;查处无证养犬、违规携犬出户等行为;
(四)卫生部门负责做好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使用和狂犬病患者诊治以及狂犬病疫情监测等防治工作;开展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发生狂犬疫情的疫区,发现疑似狂犬病的区域,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公安、农业(畜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卫生等相关部门指导帮助下迅速开展应急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犬只捕杀及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活动,依法制定管理公约,依法调解因养犬引起的邻里纠纷,纠正违规、不文明养犬行为,配合相关行政部门做好养犬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
二、玉溪养犬证在哪办
居民养犬,应当携带犬只到所在地的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注册登记,填写养犬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明;
(二)依法设立的动物防疫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
(三)犬只照片两张。
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发给养犬证和犬只标识;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