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如何把效率与公平协调一致,处理好二者的关系,一直是理论与实践中的难题。党的十六大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这为我们在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中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提出了新的思路。一.效率与公平存在着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 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公平是效率的前提。实现效率和公平的正确结合,是的基本要求。所谓效率,是可以按经济生活中劳动数量、质量同劳动成果的比率来度量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也可以按投入的生产要素同所得的经济成果的比率来度量,投入多,效率高,收入高,反之就收入低,甚至没有收入,发生亏损。所谓公平,是指人们之间利益和权利分配的合理化。无论是劳动者和生产要素投入者,在收入分配过程中都应遵守机会均等、规则平等的原则,并允许合理拉开差距,但要防止两极分化。效率和公平作用于不同的分配过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过市场进行的分配是初次分配。在这个过程中,各种生产要素是按其在经济活动中的贡献来获得收入的。效率高,则收入高;效率低,则收入低。假如市场上不需要你所提供的生产要素,就得不到收入。各种生产要素贡献的大小,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作出判断的。在初次分配中,个人的收入取决于个人拥有的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要素的市场价格。初次分配以效率为原则,可以引导人们不断提高效率,增加社会财富,解决如何把蛋糕做大的问题。但是,经过市场实现的初次分配,换能解决如何把蛋糕分得更公平合理一些。比如市场机制的作用造成一些人很富有,一些人连基本需要都无法保障。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会阻碍经济效率的提高。因为收入两极分化,将对社会运行机制造成双重后果:一方面,对众多穷者的社会激励失效,极低的收入无法激发穷者的奋斗精神;另一方面,富者掌握了大量的社会财富,有可能侵害社会约束机制。社会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失灵,必然从宏观上破坏社会的均衡状态,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和无序化,从而严重破坏社会的经济效率。所以,市场初次分配的缺陷必须由再分配来弥补。在市场初次分配考虑效率的前提下,通过税收等手段调节收入差距,达到社会公平。所以效率和公平存在着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一方面,效率是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础,只有通过提高效率创造越来越多的物质财富,才有可能实现分配的公平;另一方面,公平又是提高效率的前提,只有收入分配公平合理,才能激发劳动者尽可能全面地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尽快增加物质财富。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就是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效率高、竞争力强、生产适销对路产品的商品生产经营者获得了更多的收入,使人们的收入拉开了档次,充分调动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效率优先就是要求市场在包括劳动力在内的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要求收入水平按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决定。坚持效率优先并不是要以牺牲社会公平为代价,效率优先是处理好公平和效率关系的基点。同时要兼顾公平,调节过高收入,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化。再分配注重公平,就是在注重效率的同时,避免出现一些经济不公平现象。效率原则的出现本身包含着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事实上的不平等,出现了社会整体分配结构的合理性以及社会大多数成员所能接受的合理的收入差距问题,这就需要兼顾公平。党中央在发展的历史条件下明确了现阶段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又进一步明确了“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样,就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奠定了基础。江泽民同志指出:“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取缔非法收入,对侵吞公有财产和用偷税逃税、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牟取利益的,坚决依法惩处。整顿不合理收入,对凭借行业垄断和某些特殊条件获得个人额外收入的,必须纠正。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开征遗产税等税种,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二.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目前,我们事业单位的分配制度存在着许多弊端,离十六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倾向比较严重,效率优先的原则没有得到体现。现行的分配制度不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是摆在事业单位面前的一项紧迫的任务。要搞好事业单位的分配制度改革,必须贯彻十六大的要求,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党的十六大指出,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体系,既有商品市场,包括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也有生产要素市场,包括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等等。既然有这类市场的存在和发展,就必须允许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是市场经济的分配方式。因为物质生产成果是人们投入的劳动力、经营力、资金、技术等多种生产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生产要素又分别属于不同的利益主体,要素所有者进行生产投入、转让要素所有权,都要取得相应的一份报酬。这样,生产成果的分配就在各生产要素的供给者之间,依据各生产要素在财富生产中实际作出的贡献来进行,多贡献多得,少贡献少得。从资源的市场配置来看,生产要素的贡献由报酬来反映,这样使得各种要素能够进入市场流动并形成要素价格。价格信号的市场波动,引导着各种生产要素流向最需要的部门,从而有效地实现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并且,生产要素的有偿使用,迫使每一个生产经营者在进行投入时要精打细算,寻求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以便用最低的生产成本来获取最大的利润,这就提高了社会生产效率。市场经济配置资源具有效率的秘诀就在于此,即人们的所得必须与其所作的努力和贡献直接联系起来,收入要与投入相对应。因此,就必须确立相应的分配原则,即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其贡献参与收入分配的原则。 我们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正确认识劳动的质与量,认识到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是复杂程度很高的劳动,是更有效率的劳动。不能把按劳分配等同于按劳动的自然时间进行分配。在收入分配中,应充分体现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价值,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使同一单位的职工收入差别与他们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的差别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激励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创新能力和风险意识,促进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有利于吸收单位职工和社会的资金用于拓展生产经营门路,扩大生产规模,既能加快单位发展,又能分流吃事业饭的人员,减轻就业和再就业的压力;有利于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为单位的跨越式发展多作贡献。。结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聘用制度相配套的工资分配制度。即将全面推行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其核心是建立岗位分类管理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人员聘用制度。我们应以这次人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在实行聘用制度中,要在国家工资分配制度宏观政策和工资总量调控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和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与聘用制度相配套的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要结合本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实际,合理确定受聘人员的岗位工资待遇。按照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原则,将受聘人员的岗位工资待遇与其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做到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对关键岗位和特殊岗位人才要强化激励力度,适当拉开不同岗位间的收入差距,发挥岗位工资待遇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允许单位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项目完成人员和对产业化有贡献的人员;允许单位经批准高薪聘用个别拔尖人才,实行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对有重大科技发明、贡献突出的人才,根据有关规定,实行重奖。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关注弱势群体,兼顾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弱势群体是人民中的一部分,也是改革主体的组成部分。在分配制度改革中若忽视他们的利益,则有悖同富裕的目标。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不仅是党和政府责无旁贷的任务,也是全社会的责任,是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的需要。 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关心,首先要坚决执行国家帮助弱势群体的各项政策法规,包括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强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给予弱势群体特殊的就业援助等。要重视发挥我局已经建立的职工、子女就业帮扶基金的作用,为分流下岗职工及其子女提供就业或再创业的条件。许多单位工会组织已建立了职工互助基金,该基金应在帮助困难职工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多方努力,不让一个职工生活过不去。在工资、奖金分配中坚持效率优先的同时,逢处过节发放慰问费、过节费和过节物品时,尽可能做到一视同仁,使每一个职工都能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对于混岗的大集体职工,除了工资有政策规定外,在奖金、劳务费、过节费等分配问题上就应尽量做到同工同酬,使他们的劳动付出有相应的回报。要正确认识离退休职工在过去几十工作中的劳动积累对国家和社会所作的贡献。离休干部都经历过民主革命,他们在产党的领导下拼搏奋斗,为推翻三座大山,建立制度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他们都为生产力的极大解放作出了贡献。我们应该不折不扣地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离休干部的有关政策,确保“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规定得以落实。现已退休的职工,一生中大部分时间工作在计划经济代,那时,他们的工资待遇都不是很高,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多是以利润的形式上交了国家,他们都为增加国家积累作出了贡献。在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中,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同时,也要兼顾社会公平,更要重视离退休职工的利益,要使离退休职工的收入随着社会和单位的发栈断有所增加,让离退休职工为国家作出的贡献能得到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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