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一)

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为了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四次党代会议精神,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本领强,具有高度责任感的水利干部队伍,特制定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人事)负责组织实施,科站学习由科站长结合科站实际情况组织。
二、学习内容。、理论、时事政治和专业知识。、传达上级指示、决定、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本部门情况,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其他需学习的材料。
三、学习方法。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可采取讲座、报告、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进行。倡导和鼓励干部职工自觉学习政治、业务,不断完善自我。
四、严格考勤。参学人员自行签到,干部职工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五、时间安排。一般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遇有重要学习任务,随时安排。参加学习人员要准时参加,集中精力,认真学习,不得无故不参加学习。
六、学习材料。由局统一征订和提供。
七、学习目标。学时事,知大事;学技术,增才干;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

车辆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局车辆管理,发挥更大作用,更好地为工作服务,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产安全。汽车交通工具属国有资产,汽车驾驶员应精心爱护车辆,定期保养和检修,延长汽车的使用限。
二、人身安全。汽车驾驶员应不断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期间严禁喝酒,防止发生交通事故,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
三、管理单位。局机关汽车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一般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外借须经局领导同意。
四、用车调度。各科站工作用车的,应事先填写“派车单”,注明用车时间、地点、人数等,经分管局长签字同意,办公室派车,车辆按登记先后安排。
五、节超奖惩。严格登记驾驶员出勤、行车里程、用油等情况,全面测算车辆的能耗和业绩,油料节约奖励驾驶员个人%,超支个人承担%。
六、车辆入库。车辆除上班和外出外,下班、夜间及节假日要入库管理(长途前夕等特殊情况除外)。
七、汛期值班。为确保防汛工作的正常运转,驾驶员汛期每周轮流值班。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并通知防汛办。值班时间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防汛纪律,坚守岗位,保证防汛应急用车。
八、车辆维修。应本着“计划、节约、合理、定点”的原则,严格手续,加强管理。车辆按规定期限进行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提出计划,经局办公室审核,报局长同意后,到指定的地点保养和维修。车辆大修理,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地点修理。车辆外出途中出现故障或其他情况,及时与局领导和办公室联系,妥善处理。

机关考勤制度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奖惩措施,鼓励职工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更好地服务水利事业,特制定考勤制度。
一、统一考勤。全局各科站由办公室组织实行上、下班签到。出勤补助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二、上班出勤。上班、经批准在外参加各种类型会议或出差、经批准参加的各类培训班等属出勤。
三、加班补休。因工作任务紧急需要在节假日或晚上加班,经局领导或科室负责人批准,开具加班通知单,加班原则上在次日给予补休。
四、准假权限。请假要填写请假条,严格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并按规定办理。科室一般人员请假二天(含二天)以内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三天(含三天)以上须经科站审核,分管局长批准;科站主要负责人市外公差或请假须经局长批准,科站副职请假须经分管局长批准。未经请假履行手续擅自离岗的,视同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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