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乡镇度机关内务管理制度(一)

乡镇度机关内务管理制度一章 总则
一条 为了规范乡政府机关管理,强化约束激励机制,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特制定本制度。
二条 凡属本乡政府机关的干部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三条 本乡政府机关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
四条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履行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先由乡长审核,再由分管领导审批”的管理制度,分管领导的发票由政府乡长审批,政府乡长的发票由乡党委书记审批,乡党委书记的发票由分管领导审批,元以上的发票须经政府乡长审批同意。在乡外生活接待开支发票需经书记或乡长审批同意。
五条 在职在岗干部职工工资实行按月发放,提前离岗的在编干部职工、代管干部、退休人员、差额拨款人员按上级拨付的工资标准发放全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及奖金。
六条 发票报销必须手续齐全,各类发票原则上在当月月底办完相关手续。每月-日为报账时间,报账时填写好报账单,乡长先在报账单上进行审核,再由分管领导在票据上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计生单列经费除外)。
七条 出差人员必须到办公室开具出差通知单,一般干部职工两天内出差须报其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三天以上(含三天)出差须经乡长签字同意,副职出差须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出差时间两天算一天,两天以上减一天计算。开会人员凭上级通知由办公室填好开会通知单并告知其分管领导。学习人员必须凭上级学习通知,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培训及学习考察。学习期间的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等费用必须凭上级文件报销。函授学习、自考每报两次往返车旅费,不报销其他任何费用(除有文件规定,且有归口经费外)。家住县城学习期间不报生活费和住宿费。
八条 到县开会出差车船费按快艇价实报实销,到县以外城市开会出差,车船费本着节约的原则凭票实报实销(除带公车外)。
十条 开会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每天元市内交通费,不报销住宿费和生活补助;出差生活补助、市内交通费及住宿费实行按天包干制,县城没有住房的干部住宿费元包干,其他费用元包干(元的生活费,元的市内交通费),其他城市费用的包干标准:其他县城元一天,地级城市元一天,省会城市元一天。
十一条 下村车船费以工作需要为标准,不准在外签单,实报实销,特殊情况除需包车船的由办公室开出包车船通知单,经手人需在通知单上签字,每月月底各车主与办公室结算一次。
十二条 阶段性工作补助以党委、政府会议研究意见为准。
十三条 各项办公通迅费用实行包干管理,电话费:乡办公室元一,财政所元一,党委政府成员元一月。手机费:正科元一月,副科元一月,一般干部元一月,上网费:每个adsl用户元一。
十四条 公安派出所工作经费每XX元包干,含公安办案工作的车船费和接待费 。
十五条 水上安全工作经费XX元一包干(含节假日值班补助);五强溪农贸市场安排人员,其工资全额上交乡财政,享受政府各项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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