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税务分局各项规章制度集(一)

税务分局各项规章制度集考勤制度
一考勤由分局长室负责,建立考勤登记表,每月进行一次汇总,由负责整理与装订并报送人教科。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未驻乡干部每天上午:前到分局长室签到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分,代签到者扣代签人分。
三、临时性请假须向分局长申请,由局长决定批准与否和替换人员,擅自外出每次扣分(以查岗或组长报告为准)。
四、事假三天以内必须写出局面请假条,由分局长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报县局人教科批准,擅自旷工一天扣分。
五、县局、分局会议、学习及集体活动时间一律不允许缺席(特殊情况除外),每迟到一次扣分,无故缺席一次扣分。
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办税服务厅的管理,使办税服务质量更上一个台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纳税人来大厅办理有关纳税事宜,工作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坚持首问责任制,不得与纳税人发生争吵。
二、纳税大厅必须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大厅内必须为纳税人提供干净的座位、必备的纸笔。
三、大厅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中途有事请假需向局长说明,一天以上需凭请假条向分局长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四、工作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听音乐吃零食及早餐,不得串岗,不准大声喧哗,必须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五、服务大厅实行卫生责任制,坚持一天一扫,专人负责,每周五下午:进行全面清扫。
六、大厅必须设立来电登记薄和意见箱,电话记录由胡蓉管理,不准乱打与联系工作无关的电话,接来客电话要做到文明礼貌、用语礼貌。
七、大厅服务人员上班时间一律着装。
八、大厅服务人员应遵守县局有关税收操作程序,爱护好一切办公用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下班离开时要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闭。
财务经费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和执行《会计法》,加强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收入及时入帐,支出严格审批。
二、规范会计凭证,支付款项时,取得的所有原始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人以上的签字,缺一不为合法凭证,会计有权拒付。
三、分局经费单项开支在XX元以下的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XX元以上报县局领导集体研究审批。
四、分局干部遇有特殊情况,要向分局借款的,必须首先出具报告,借款在XX元以下的由分局长批准,超过XX元的必须报县局主管经费的局长批准,借款时间不得超过个月,否则从该干部工资中扣回。
五、财务工作人员及时整理好帐目,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本单位财务情况,为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在每月的例会上作财务报告,要求有书面材料。
六、兼职监察员定期对本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如有不合理收入和支出,及时给予纠正。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本分局干部、家属可在食堂就餐,其余人员未经分局长允许不得在此就餐。计费标准为.元/餐.人。
二、开餐时间:早餐:上午八点前结束,过时食堂关门,不予开餐;中、晚餐分别为十二点、六点开餐。
三、来客就餐须与食堂管理员联系。
四、食堂的采购必须有管理员的审查,设备的维修购置必须由分局长审批方可开支。
五、就餐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如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必须自觉停止在食堂就餐、就业。
六、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搞好责任区范围内的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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