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协会秘书处工作制度

协会秘书处工作制度为了加强秘书处工作的管理,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确保协会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做到协会工作人员有章可循,特制定如下制度:
、秘书处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每周实行六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天轮值,即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至:时,下午:至:时(夏时:—:)为正常工作时间。周六、周日轮班,值班时间上午:至:时,下午:至:时。
、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签到,做到不谎签、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提前一天书面向协会执行副会长或秘书长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迟到、早退,分钟内一次扣元,超过分钟一次扣元;请假按天计算,不发薪金;旷工每半天扣元;无故连续三次或每月累计二天不上班,开除并加罚元。
、秘书处工作人员,应按分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要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如因自己工作失误或个人原因,造成会员不满意而投诉的,每人扣元;月累计三次,加扣元。
、对领导交办的工作,如遇到经努力仍无法完成的,或确实存在困难及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讲明原因,否则,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并扣发一天工资。
、秘书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能办私事;非工作时间不允许上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每发现一次扣元,月累计三次,加扣元。
、未经领导同意,凡私自外出,视为早退;情节严重按旷工处理;如出现意外事故或其他问题,其后果由本人负责,并由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值班会长制度
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每月一天至月末最后一天。每期值班由二个常务副会长,二个副会长组成,从常务副会长中选一人为值班组长,作为值班会长负责人。每周一、二、三、四各一名会长值班,组长增值周五,并在每周五下午五点召开一次值班会长会议,总结本周工作。秘书长、会长参加值班会长会议。
值班会长负责值班期间协会日常事务管理,代表全体会长对外开展宣传、协调、维权等各项工作。除重大事项须经会长会议讨论外,一般事项由值班会长配合会长、秘书长作出决策。
值班期间发生的事件,由当天值班会长负责,配合其他值班会长进行处理;周六、日发生事件由全体值班会长同负责处理。在当期无法处理完的,当值会长有义务继续将本事件处理完为止,不得移交下期值班会长。
每月会长会议由当期值班会长负责召集,并由当期值班组长以书面形式汇报本期工作,包括当期财务开支情况。
会长会议结束后,由当期值班会长宴请全体会长及正副秘书长。宴请费用以人数计算,原则上菜金每人不超过元,酒水每人不超过元。值班会长若有事不能参加的,同样均摊宴会费用。
非值班会长若对值班会长处理的问题有意见,须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当期值班组长,并由值班组长、秘书长、会长协调处理。
值班会长每周至少到协会二次,每月不少于八次并且不少于个小时。
协会工作人员要将每日发生事件记录在协会日记中,并于当天下午五点交当天值班会长签字(包括处理意见)当天值班会长若不能到协会处理,可委托其他值班会长代理。
所有财务报销都要经值班会长签字,并以协会财务制度为依据。
值班会长有权根据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报会长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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