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一)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食堂从业人员每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稚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或低于℃的条件下存放。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匪,不得制售冷荤了。

、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

学校食品安全制备制度

、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水果、蔬菜一定要清洗干净。

、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以上。

、做熟的食品放置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在食品出锅后尽快吃掉。

、妥善贮存熟食品,应在℃以上或℃以下的条件下贮存熟食品。

、贮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再次彻底加热,加热时应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达到℃以上。

、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的接触,用于处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也要分开。

、加工制作食品前和每次间歇后,必须把手洗净。

、保持加工操作间的清洁,所有用来制备食品的用具表面必须保持绝对干净,抹布应每天更换,并在下次使用前煮沸消毒。

、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学校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放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败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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