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卫生室办理医疗机构许可证验收标准,须将下面五种卫生室规章制度上墙。
统一版面规格:
材料:喷绘
尺寸:cm×cm
卫生室工作制度
一、卫生室(站)的诊疗工作,必须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诊疗活动,服从于该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二、无特殊情况必须正常应诊。
三、各类执业人员必须在各自执业范围内执业,不得跨专业执业。
四、建立岗位责任制,完善各种医疗、护理操作规程及首诊负责制、传染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
五、执业人员一律着统一制作的工作服,佩带胸卡上岗。
六、认真做好病历记录,做到细致诊断、正确用药。
七、对病人关心体贴、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对疑难病人和急救有困难的病人,及时转诊,以免误诊延误治疗。
八、对使用后可利用的一次性医疗塑料用品,进行初步毁形消毒处理后,交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医疗垃圾必须进行焚烧。
九、卫生室(站)内禁止吸烟,保持环境整洁、安静、秩序良好。
十、认真执行辖区内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各项公益活动,不得推诿或拒绝。
十一、经常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及科普知识的宣传。
十二、购置的药品和其它医疗用品,必须从正规渠道购进,不得购买或使用“三无”产品。
医生职责
一、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和国执业医师法》,做到依法执业,工作尽职尽责。
二、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四、认真学习、运用国内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五、热情接诊,态度和蔼,诊查细致,治疗及时。
六、发生重大疫情或险情时,应无条件服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