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组织部工作制度(一)

组织部工作制度

一、团员管理

团组织关系,团档案:学院新团员,必须于报到开学后,由各团总支集中团员证到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组织部可在开学初例会上确定时间统一办理,过期不予补办。

团籍注册,团员证:

、团籍每学期注册一次,由团总支自行办理。

、团员证是团员身份证明,如有遗失,可于学期初统一到组织部补办。

团员的发展:

、每学期团总支可发展一批团员。

、首先由适龄学生写出书面申请,通过团总支上报院团委。然后,由所在班的团支部讨论表决通过后,报组织部备案及办理相关手续。超龄离团。超过周岁的在校团员,除在团内担任重要职务外,必须离团。团委组织部将注明其离团时间,加盖公章。

、自行脱团。团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个月不交团费,不参与团组织生活;或连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收回团员证。并上报团委组织部备案,全校通报。

、退团。少数热情消退坚持要求离团者,可向支部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通过后,宣布除名,收回团员证。并上报团委组织部备案,全校通报。

二、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按期缴纳团费是青团员必须具备的一项基本条件,也是团员应尽的义务。团员按期缴纳团费,不仅在经济上支持了团组织,而且还是团员和团组织联系的一种必要的形式,也体现了一个团员应有的组织观念。

.团员缴纳团费标准:凡在高等院校读书的团员,即学院团员每月交纳团费.元,每学期开学时统一缴纳,每位团员应缴纳一团费.元整。

.收缴团费的时间:学院组织部定在开学前周内收缴团费。

.团费的使用: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和团员教育方面的必要开支,如编印、购买团员学习政治理论、文化科学知识所必须的材料或书籍;订阅团的报刊;团员、团干培训的费用以及“五四”表彰等。

.“五四”评优时优秀团员、团干等名额以学院实际上缴团费的团员人数为基数来确定。

三、例会

团委组织部定于每星期二(中午点)召开各院系组织部部长会议,各院系组织部部长务必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四、团委组织部工作制度

为保证组织部工作高效而有序地开展,树立起牢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工作作风,从而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和管理水平;同时,也为了加强组织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增强组织部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考勤制度、值班制度、文件制度、财务制度、保密制度以及监督与考核标准六部分,适用于组织部所有成员,办公组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考勤制度

、学期内考勤无故缺席一次者作出口头检查;

、无故缺席两次者作出书面检查,并在例会上给予通报批评;

、无故缺席三次者,作出书面检讨并在院团委各部室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该度评优资格。

、四次以上者,给予清除团委学生干部队伍处分;

、迟到、早退两次者,作出口头检查,无故迟到、早退三次者作出书面检查,并在例会上给予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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