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一)

发布时间:2023-11-02 20:58:28
机关、事业单位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不合格党员是指丧失理想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的党员。具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主要表现为:
、理想信念动摇
()丧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怀疑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思想空虚,搞封建迷信,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或xx活动;()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不学习、不宣传、不赞成,思想消极落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学习;
、宗旨观念淡薄
()高居群众之上,以权压民,以权欺民,对群众缺乏感情,态度冷横硬;()办事推诿扯皮,刁难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不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劝告、不制止;()为个人名利或部门利益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与民争利;
、党性觉悟差
()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不主张正义,对坏人坏事不揭发、不斗争;()不讲原则,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好人主义严重,不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团和气;()不讲大局,不维护党的团结,不服从组织决定;()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或以其它非组织手段企图达到个人目的;()当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不能挺身而出,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
、组织纪律涣散
()无正当理由,连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无正当理由,连续个月不交纳党费;()无正当理由,连续个月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自由主义严重,对组织的决定阳奉阴违,言行不一,故意使绊子、添乱子; ()搞派别活动或搞其它非组织活动;()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独断专行,造成工作严重失误或带来重大经济损失;()不按组织程序和《信访条例》办事,带头、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有违反党规或国家政策法令或行业规定的行为;
、道德行为扭曲
()聚众观看、传播淫秽书刊、录像;()参与制黄、贩黄活动;()参与赌博或为他人提供场所;()参与吸毒、贩毒活动;() 生活作风不检点,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铺张浪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子女;()虐待家庭成员,道德败坏;()诽谤、诬谄他人;
、廉洁自律松懈
() 不严格要求自己,对党的廉洁自律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长期与同志闹无原则纠纷,经常搬弄是非,酗酒闹事,贻误工作;
、工作作风飘浮
() 不深入基层,习惯做表面文章,哗众取宠,应付上级,应付群众;()不实事求是,报喜不报忧,掩盖矛盾和问题;() 工作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骗取名利,劳民伤财;()明哲保身,工作不“踩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一切为了保官; () 工作拈轻怕重,不愿钻研业务,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事业心不强,主观努力不够使本职工作在本单位综合考核中长期落后;()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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