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某建设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一)

某建设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一章总则
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局机关对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办事程序,健全管理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是建设局人事工作的职能科室,具体负责聘用人员的组织计划、实施招聘、组织考核、宏观管理、工资核发等工作。
三条本办法所称聘用人员,是指建设局机关科室的建管科、住宅与房地产业科、城某建设管理处、城建档案馆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下简称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与用人科(室)业务工作相关专业履历或历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四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根据每终对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一一聘,逐签订。
五条聘用坚持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章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
六条拥护中国产党,拥护制度,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七条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八条聘用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工作岗位确定。
九条聘用人员的龄必须满周岁以上。
三章聘用程序
十条聘用采取以下程序进行:
、提出申请。由用人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向局组织人事科提出需聘用人员的申请,申请内容应包含聘用的岗位、人数、专业技术要求及需聘用人员的龄、性别等相关要求。
、逐级审定。局组织人事科根据申请认真登记,并及时上报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发布信息。根据局党委会议的决定,组织人事科拟定招聘信息,通过一定渠道在一定范围内发布。
、组织报名。由组织人事科负责组织报名工作,并汇同用人科(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组织考察。根据聘用岗位情况,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组织人事科汇同用人科(室)组成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择优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察报告报局党委审定。在同等条件下,有体育和文艺特长人员优先。
、体格检查。由组织人事科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由体检本人承担。
、办理手续。经体检合格的,由用人科室试用,试用期满并能承担其岗位工作的,由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不能承担其岗位工作的,不进行聘用。聘用合同报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四章聘用人员的考核
十一条聘用人员的考核由组织人事科和用人科(室)同负责。
十二条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十三条考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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