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文书(内勤)工作制度

文书(内勤)工作制度

、明确本职工作任务,意义和原则,牢固树立为领导、为群众服务的思想。

、健全收发文登记手续,将文件分类、编号、登记,无关人员不得擅自翻阅文件。

、需要局领导阅示的文件要附收文处理用纸、签署拟办意见后,送局领导阅示。局长签署阅办意见后,文书送有关同志阅,杜绝私自传阅文。

、要办理的公文,一般要日内办理完结,收回归档。

、一般拟办理公文由文书负责催办,重要的由办公室主任直接催办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借阅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借阅人签字,文书负责督促及时归档。办公室主任和文书每半要对文件进行一次核对检查。

、文书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将文件私自转借他人。不准将文件带到家里或公场所。

、文书每末要对文件分类、整理装订成卷。档案收集要完整,卷内目录要清晰。并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

、文书要熟悉案卷内容,进出帐目要清楚,存档文件数量要相符。保证随用随取不得耽搁误事。

、严格执行档案管理查阅审批制度,严守机密。因公借阅档案材料必须办理手续,档案室的一般资料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借用,重要资料须经局长批准。文书不得私自将档案借出。

、借出的档案资料文书应按期收回,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局长,及时查清原因,追究责任。

、定期()进行文件清缴,须销毁文件及时处理。

、打字、复印文件、材料必须经主任批准。

、打字、复印文件、材料需要登记清楚。

、微机、复印机必须专人使用,并做好保养,保持清洁,无关人员不得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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