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中学家长安全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3-11-02 17:15:32
中学激安全责任书安全重于泰山。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配合县教育局开展的“学校安全”活动,为了学生愉快地学习和生活、健康地成长,学校特与激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激应经常性地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激应了解学生遵守学校《安全制度》的情况,做到家校结合,齐抓管。
三、激应对学生进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安全常规。
、教育学生不在上学、放学路上逗留,不与陌生人玩耍,径直回家。
、教育学生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如建筑工地,单双杠,平梯等。“严禁学生私自下河洗澡”。
、教育学生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不玩火,不乱放鞭炮。
、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公路,不乘座无牌照的车上下学,不违规驾驶机动车辆。
、教育学生不带小刀铁钉、打火机、火柴等到学校,不打架斗殴。
、教育学生不做危险性游戏:如打弹弓、攀爬树木、斗鸡、不骑车上学等。
、教育学生注意食品卫生,不到非正规食品店、饭店就餐(学校原则上要求学生在食堂就餐),不吃零食,不吸烟、喝酒,防止流行性传染疾病等。
、教育学生不进电子游戏厅和网吧,不看黄色书刊和影碟。学校原则上不允许激给孩子配备手机,以防止学生利用手机上传或接收不良信息,或利用手机登陆不良色情网站。
、住校学生不在室内烧火、点烛、不私拉乱接电线,以防发生火灾。
、住校生必须按时起床就寝,不能随便上街。
、住校生必须服从管理员及学校的管理,爱护公物,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激督促学生按时到校、按时回家。经常与学校、班主任交流,提供、了解孩子心理动态,以便家校联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学生签字: 月 日
学生激签字: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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