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办公用品购买管理办法

办公用品购买管理办法
一、为了贯彻执行勤俭办公的方针,加强机关内部的科学管理,防止办公用品的积压和浪费,保证机关各项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根据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加强对办公用品购买及管理。
三、单位应根据库存物品的储备和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资料,并结合当的工作任务和经费的可能,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主管领导会同有关业务人员汇审平衡按照物品用途、类别,提高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查,经报请政府采购办批准购买申请计划后,根据政府采购办指定地点组织订货。
四、办公用品的购买可根据某场货源情况与工作需要,编制长期、短期、季度、半、一的物品购置计划。
五、采购物品应按照批准的计划由专职采购人员会同政府采购办,纪检部门人员统一组织办理采购。
六、物品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验收时必须注意,物品质量和数量的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并及时办理退、换或赔补手续。
七、入库的物品保管应该科学化,做到定位存放,存入有序,零整分开,帐物对号,便于收发和检查,对贵重稀缺物品应加强集中保管,精确计量和记载,并应定期进行查对。
八、物品的颁发制度应根据日常消耗和维修需要,对常用的和专用的物品可限量颁发,物品的颁发必须由领导审批,专人保管颁发,建立物品明细帐和领用登记簿,对多余不用的物品,也应办理退库手续,及时登记造册,对贵重物品的领用应严格控制和监督,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从严执行审批制度。
九、单位对在用物品应建立定期抽查制度,并在每学全面清查一次,清查结果报主管领导审核备案,对于短缺、丢失、损坏的物品应追究物品专管人的责任,根据短缺、丢失、损坏物品的帐面全额进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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