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并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
、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保留原办公室印章壹套,包括:“ 办公室”公章壹枚,“办公室财务专用章”壹枚。
、对外联络和日常工作使用的新的印章壹套,包括:“ 领导小组 ”公章壹枚,“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壹枚。
二、印章管理
、印章实行专人专柜保管,按保密要求,保管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盖印章,不得私自随意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交由他人使用或拿走使用。
、设立用印登记册,主要登记用印时间、用印部门、用印事由。用印数量、用印批准人、经手人等。登记册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核查。
三、使用办法
经以下三种程序后印章保管人可按规定在文件资料上加盖印章。
、已经领导审签的文件资料,可直接加盖印章。
、未经领导审签的文件资料,用印经办人先填写“盖章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后加盖印章。
四、财务专用章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