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评估办法(一)

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评估办法

××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评估办法

为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更加扎实有效地促进全县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特制定如下评估办法。

一、评估内容:以《××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评估内容》(附后)中所列目标为主要内容,具体分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信访和案件查办、行风建设、执法监察、源头治理、宣传教育、效能建设、特色工作及信息报送、自身建设等大类项。

二、评估办法:按照百分制的形式,采用“累积分=基本分+奖励分-倒扣分”的计分方法。

、基本分。按时保质完成度目标任务的,记基本分分。

、奖励分。单项成绩优异的,另行记奖励分。如,单项工作(如信息报送等)或某一方面工作(如执法监察、纠风等)成绩突出。

、倒扣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倒扣分:完成某一单项工作任务质量符合要求但不及时的,每次扣分。完成某一单项工作任务及时但质量不符合基本要求的,每次扣分。既不按时又不保质保量完成某一单项任务的,每次扣分。出现恶性事件、违法违纪案件或纪检监察工作明显失误、出现严重偏差的,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每次扣—分。倒扣分不封底,各条有扣分规定的按该具体规定。

三、评估成果运用

评估工作结束后,由评估小组提出评估初步意见,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评出评估等次,等次分为一类(名)、二类(名)、三类(名)。对评为一类等次的单位,县纪委、监察局予以通报表彰;对评为二类等次的单位,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加强督促指导;对评为三类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列为述职评议对象。评估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同时报送市纪委。

附:《××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评估内容》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

、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列入党建责任目标,纳入终考核内容,实行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 (分);

、及时调整党政领导班子责任范围,对责任内容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严格实行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分);

、全面落实“六个机制”,积极探索构建教育与监督、惩治和预防~体系,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制度,并严格执行(分)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分):

、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分);

、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廉洁勤政,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并作出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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