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县级电力企业安全奖惩办法(一)

县级电力企业安全奖惩办法

一章:总则

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彻底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确保全局本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二条:安全生产主要目标

1、不发生特大、重大事故;

2、不发生农电职工(包括临时工)生产重伤以上事故;

3、不发生农村人身触电伤亡责任事故;

4、杜绝送电变电事故;

5、配电事故(倒杆、断线配变烧毁、出口故障24小时内未恢复送电)不超市局下达的指标;

6、不发生火灾事故、责任交通事故和锅炉压力爆炸事故;

三条:事故责任划分

1、发生事故追究事故责任者,事故单位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2、发生特大、重大的事故,农电职工生产重伤以上的事故和农村触电伤亡责任事故,追究党、政、工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责任;

3、送、变电和10kv线路因设备原因造成的事故,生技科长、专责,分管局长负有一定的责任;

4、低压电网发生事故,抄收班班长、供电所长、分管局长负有一定的责任;

5、由于管理不善给工企用户造成事故,追究供电所所长,营销科科长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分管局长负有一定的责任;

6、单位安全员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追究安全员的责任;

7、人为违章作业造成事故:

1) 未按规定严格培训考核,追究主管局长和有关科室的责任;

2) 未经安全、技术岗前培训,就将人员安排到农电生产岗位或调换工作岗位,谁安排谁负责,谁接收谁负责;

3)喀喇沁旗农电局系统网内设备上工作的电工未参加安监部门度 《安规》考核,追究其部门负责人、安监人员和分管局长的的责任;

、发生火灾事故和盗窃事故的单位,追究保卫人员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发生责任交通事故,追究司机、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发生一般考核事故,终止安全记录,除追究有关责任者外,还追究主管部门和分管局长的责任;

四条:电气设备管辖范围责任划分

、 kv送电线路由兴达公司负责;

、 变电设备生技科负责;

、 kv配电线路、./0.2kv低压线路、配电变压器台,由各供电所负责管理;

二章:发生违章、违纪的处罚规定

五条:发生违章、违纪责任的划分

、必须追究违章违纪者的责任;

、按其严重程度追究发生单位的责任;

、安全监察人员检查不到位,不严不细,对发生违章违纪行为不严肃处理,追究安全监察人员的责任;

六条:不能有效控制违章、违纪的单位,给予单位负责人降职的处

七条: 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时,给予违章违纪者行政处分,给予发生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元的经济处罚,并扣罚发生单位度安全奖。

、违章指挥;

、带地线合闸;

、带负荷拉刀闸;

、误拉合开关;

、误入带电间隔;

、带电挂地线;

、误登带电设备;

、约时停、送电;

、误指挥、误发令;

、在电气设备及线路上工作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停电作业,一条线路多处施工且附近有带电线路,事先未认真核对所有作业点的线路名称及杆号,未安排胜任的工作负责人,安全措施不完备就开工;

八条:发生下列习惯性违章行为之一时,给予违章者及有关人员/次的元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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