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教育系统效能行风综合评议办法(一)

教育系统效能行风综合评议办法


为了公开、公正、合理、有效地开展对局机关科室、学区、直属学校的效能行风综合评议活动,根据县纠风办《x县~效能行风综合评议的办法》精神,制定本方法。

一、对局机关科室的评议内容和评议方法

㈠评议内容

、是否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将上级有关部门及局党委各项有利于经济和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有关规章贫嚷涞绞荡γ?险嬷葱芯中?苄蟹缃ㄉ璧母飨钪贫取⒐娑ā?br>
、是否抓好本科室内部工作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切实巩固效能行风评议工作成果,有效防只正之风的反弹和出现新的不正之风。是否积极履行本科室岗位职责,及时、高效地完成本科室度工作任务。

、是否认真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制只廉、不勤、虚设制度等现象和“吃、拿、卡、要”不良行为,科噬员是否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被投诉的人和事。

、是否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办事是否存在“生、冷、硬、拖、顶”等现象,服务态度是否热情。执法是否客观公正、秉公办事,是否存在执法不公正现象。审批事项是否真正减少,时限是否真正缩短,服务承诺是否真正履行。

、效能建设开展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四条禁令”的现象,对群众批评意见、举报材料是否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妥善解决,使上访、信访、举报明显减少。

㈡评议方法

局评议小组将印制《x县教育系统效能行风综合评议活动问卷测评表(局机关科室)》(表一),分发给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学区干部、直属学校正、副校长进行评估量分。测评表满分为分,每项内容按四档依次记分、分、分、分,测评分分以上为优秀,—分为优良,—分为合格,分以下为不合格(下同)。局党委评估量分所占比例为%,学区干部、直属学校正、副校长评估量分所占比例为%。

二、对学区的评议内容和评议方法

㈠评议内容

、是否认真执行局效能行风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效能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评议活动计划和工作安排。

、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县局的政策法规及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理顺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认真搞好与乡镇政府的教育衔接工作。

、是否积极履行学区岗位职责,全面做好本辖区教育管理、政工、财务、招生考试、纪检监察、工会、勤工俭学、教科研、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等工作,将上级各项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落到实处。是否严肃执行政策,坚持原则,处事是否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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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认真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学区成员是否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是否坚决制只廉、不勤现象和“吃、拿、卡、要”不良行为,办事是否存在“生、冷、硬、拖、顶”等现象,服务态度是否热情,是否存在被投诉的人和事。是否认真加强本辖区教职员工队伍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认真开展治理“三乱”等整治活动,辖区内教师是否存在乱收费、乱办班、乱带生、乱兼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有悖师风师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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