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会馆质检处罚条例(一)

会馆质检处罚条例

为了加强会馆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会馆《员工手册》和其它规定,现制定出质检处罚条例,对违章者实行罚款的行政处理,望各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切实执行,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处罚分四种:

、警告(包括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解聘或辞退

一、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罚款—元。

、仪容仪表不整者。

()男服务员:留长发、烫发、大鬓角、小胡须、戴戒指(婚戒除外)。

()女服务员:留怪发,披肩发,戴耳环、项链、手链、脚链,染指甲,浓妆艳抹等。

、上班时未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整洁。

()不穿本岗位制服。

()制服不整洁、不干净。

()不戴领带、领花、工号牌。

()不按规定穿衬衣。

、不走规定的行走路线,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

()使用电梯(客梯)

()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

、使用会馆电话办理私人事务或聊天。

()打外线办私事。

()打内线聊天。

、上班期间窜岗、扎堆聊天。

、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听广播、录音、看电视。

、在行走和岗位上喝水、吸烟。

、在工作岗位用餐,浪费员工餐以及不在指定地点用餐。

、下班后无故在馆内逗留、闲聊。

、穿会馆工作服上街、回家或转借他人。

、高声喧哗、呼喊、吵闹,遭到客人投诉。

、在营业区域内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和杂物。

、未经批准使用客用设施。

、怪声和客人讲话,指手划脚,不耐心听取客人的投诉。

、未佩戴名牌者。

、对领导、同事不礼貌。

、无故迟到、早退,上下班不打卡,或托人、代他人打卡。

、工作时服务欠佳。

、工作时间打盹、吃零食。

、不在指定地点就餐者。

二、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严重警告,并处以—元的处罚。

、重复违反一规定者。

、不经领导批准停止工作或迟到、早退次以上。

、由于工作疏忽损坏公物或客人的物品。

、领导不力,下属涣散,影响服务质量。

、对宾客、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

、私自动用馆内物品和资产。

、上班前喝酒。

、涂改、伪造字据、证明。

、在工作期间不守规矩,不听劝阻。

、在会馆内乱写、乱画、中伤他人。

、利用上班期间携带亲友在馆内逗留、用餐或住宿。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影响同事间的团结。

、违反吸烟规定、携物出店,不服从警卫检查。

三、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并处以—元不等的处罚,直到开除。

、重复违反二款者。

、离岗、脱岗。

、旷工小时以上,有意怠工。

、未经允许进入住客房间。

、工作时间喝酒。

、蓄意损坏会馆物品。

、私拿或偷食、偷用客人或会馆食物,自用或收藏客人遗留的物品。

、私配会馆房间钥匙。

、不服从领导安排的工作和指示,影响工作质量。

、发表虚假或诽谤的言论,影响会馆宾客和平处同的声誉。

、经常完不成本职工作。

、隐瞒客人意见和反映。

、向客人索取物品和小费。

、提供假资料或报告。

、拒绝领导授权的有关人员的检查。

、工作期间干私活、赌博或变相赌博、围观。

、工作时间睡觉、聊天。

、挑拔、打架、互相斗殴,带头唆使帮派活动。

、凡有次以上记过(含次)者,给予留店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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