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严禁在校园内骑车。

、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不准穿越、人行道、车道和道口的护栏。

、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公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不要在行车道上招呼出租车。

、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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