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装饰公司考勤制度(一)

装饰公司考勤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一. 作息时间 :——:

)每周工作六天,工作人员可在周二至周五之间根据部门人员情况安排天休息,并上报公司行政部报备,若临时有事需要调休的必须事先填写调休单,经领导签字批准后交由行政部。如无批准不予安排调休。

)异地员工休息如涉及返家,可提前申请由部门经理安排调休,否则不予安排调休,需凭往返车票做为返家凭证。

)各部门每月日前将值班安排以书面形式报行政部,如有改动须提前到行政部备案。

二. 考勤打卡

)公司员工必须上、下班在指纹机处打卡签到、签退。

)新员工入职日后即需输入指纹安排打卡。

)凡正常出勤但忘记打卡均视为未打卡。

)因手指受伤等特殊情况导致指纹机无法识别,需当时与行政部文员确认,到行政部填写《手工签到单》否则视为未打卡。

)因临时性工作外出无法到公司打卡,需在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供《员工未打卡说明》,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递交行政部,否则月底核查考勤记录时视为未打卡。

)上述记录请按时申报,逾期不予补办手续。未打卡者经调查为正常出勤,按元/次扣罚,其他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 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到而未到岗,并未请假者视为迟到。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而未请假者视为早退。

)迟到或早退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为元/次。

)迟到或早退分钟以上一次按罚款元/次处理,二次处理则为元,三次罚款为元,五次罚款位元,六次罚款为元,依此类推。

)迟到或早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每次旷工按元/次罚款

)由于公事推迟上班而未提前经主管同意者,按迟到论。

)月累计超过次,公司发送书面警告一次,季度累计迟到次以上取消公司任何优秀评选资格,情况严重者予以辞退。

四. 擅自离岗、旷工

工作时间内,未请假而离开工作岗位小时以内视为擅自离岗,到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未到下班时间离岗未请假超过小时以上,及工作期间未请假离开工作岗位小时以上为旷工。

)擅自离岗按事假双倍工资予以处罚。

)月度旷工一次或一天扣罚当月工资%。

)月度旷工二次或二天扣除扣罚当月工资%。

)月度旷工三次或三天以上除名。

)旷工一次公司发送书面警告一次,并取消公司度任何形式优秀评选资格,累计旷工次或天以上除名。

五. 外出管理

)员工因公外出时,应获部门经理批准并在前台《员工外出登记簿》上注明外出时间,返回后注明返回时间。未签外出者按事假处理,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员工出差一日以上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送行政部。

)行政部将不定期进行人员外出抽查,如发生人员外出但未进行外出登记者,按制度进行处罚

六. 病假

因病或非因工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

)病假请假应在上班前分钟前办理(可电话通知形式),否则一律按非事先申请事假处理:因突发急病不能执行此标准,请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

)请病假两日(不含两日)以上者,必须提供非盈利性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并提供病例,化验单,缴费凭证等。

)病(事)假请假,一律向直接上司申请,不得委托其他同事转告,否则视同未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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