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学校文印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我院文印工作,合理、高效地使用文印设备,更好地为教学、行政工作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学院文印室由学院办公室分管负责人管理。

第二条 打印。学院文印室只负责打印经校领导签发、以学校名义发出的行政公文,学院办公室制作或编发的各类文件、通知、规定、制度、计划、总结、函件、通报、信息、简报及其他公文材料。

第三条 复印。各部门送印前应先填写《复(速)印审批单》,交文印室登记、复印,否则文印室不予接收。

第四条 速印。原则上30张(含30张)以上的文件和材料采取速印方式。速印前须先填写《复(速)印审批单》,交文印室登记、速印。凡需大量速印的(10000份以上),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以便文印室准备纸张。

第五条 已配备相关文印设备的部门由其部门自行安排打印、复印。

第六条 期末考试试卷的印制由教务处派人负责,按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办理。

第七条 对不符合手续和不规范的文件,文印室可以拒绝受理。各部门送交复(速)印的文件、材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和红笔书写等,否则不予复(速)印。

第八条 文印室不负责送印文件资料的存放和保管,印制完成后,送件人须及时取走并妥善保管。

第九条 学院文印室不承印个人以及外单位人员的资料。

第十条 送稿人员应控制好时间,提高工效。使用人员要爱护机器,规范操作。

第十一条 按保密要求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文印室,不得随便开启机器自行操作,不得随意翻阅文印室任何资料。不得大声喧哗。

第十二条 文印室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未经公开的内容不得外传。

  【学校文印室管理制度范文二】

1.各部门印刷、复印材料必须持主任或副主任签字;

2.卷子须使用标准八开纸张,上下左右边距各留2厘米;

3.提前1—2天交稿,按先后顺序复印、印刷;

4.同样内容只制一版,避免重复印刷;

5.禁止复印、印刷个人材料;

6.为了更好的管理,不得让学生来交稿复印、印刷。

7.保持室内卫生,定期对一体机、复印机进行检修、维护。

8.除文印人员外,其他人不得随意使用机器,如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赔偿。

9.每次印刷要做好统计,注意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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