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校园设施不受损害,规范校园内交通秩序,营造良好教学环境,本文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学校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篇一:学校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适用范围
1、学校行政领导日常公务用车、教师业务学习、培训、交流等工作用车。
2、来宾接待及学校重要会务用车。
3、校长、办公室主任指派的临时紧急用车。
二、车辆调度规定
1、办公室为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除校长、办公室主任外,其他单位任何人均无权调度车辆,驾驶员也不得私自答应出车。
2、派车坚持服务教学,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主次、急缓派车。
3、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与办公室预约,由办公室安排驾驶员出车,否则驾驶员不得出车,出车用途与主任通知不符时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
未经办公室安排,任何人不得随便派车、出车,否则对当事人和驾驶员以违纪论处,严禁私自出车。
三、车辆保管和维修规定
1、车辆保管实行一人一车制,驾驶员对该车负有保管责任。
2、车辆属学校公共财产,必须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驾驶,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3、外出停放车辆时尽量选择比较安全场所,上好排档锁,不要在车里明显位置摆放手机,手包等物品,在确保车辆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4、办公室驾驶员因公差或请假,其所保管的车辆的一切证件及钥匙,应交由办公室暂存。
5、车辆发现故障需要维修的须事先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申
请表,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办理维修事宜。
维修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督办。
6 、在驾车过程中,应保证通讯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与学校联络。
7、每次出车前,应查看轮胎情况,观察仪表盘的各种信号指示灯,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联系修理单位,尽快认定发生问题的部位,及时予以修理,坚决杜绝带病车上路的现象。
8、日常情况下,应在指定加油站加油,如果在其他加油站用现金的方式加油,报销时必须附上有办公室主任签字的有关说明。
长途出车可酌情处理。
9、车辆修理必须到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修理厂,办公室在比较修理质量和价格的基础上,固定1-2家修理厂负责学校车辆的日常修理。
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送至固定服务商以外的修理点,否则将自行承担费用。
10、车辆不得出借、出租或与其他单位和个人调换使用。
各部门之间不允许私下互借车辆,更不允许私自借给学校以外的人员使用。
私自借出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全部费用由借出和借入部门的车辆负责人和保管人承担。
四、安全管理规定
1、办公室负有对本部门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和检查监督的职责。
驾驶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违章,无事故,优质服务,安全行车。
2、认真执行例行和定期的维修保养和保洁工作,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
坚持“三检查”制度,即出车前检查、行车途中检查、收车后检查。
3、驾驶员要妥善保管车辆行驶证、养路费证等证件,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告,并自行补办,费用自理。
五、学校驾驶员工作守则
1、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根据办公室驾驶员岗位的特点,除出车外,要求驾驶员上班时间原则上必须在工作室内待命。
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以及其它
上班以外时间,驾驶员也应做到随叫随到。
3、服从安排,准时准点出车。
值班或工作时间内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车者,事先必须请假。
4、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精神面貌和驾驶技能,着装整洁。
不允许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和超过核定时速驾车,确保安全行车无事故。
5、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内无杂物,无异味。
6、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负责办理年度保险等具体业务
7、严守保密纪律,不插话,不议论,不传话。
8、车辆离开本市时,驾驶员应主动告知办公室,以便了解和掌握车辆动态。
9、实事求是,按规定领取补助,核销的燃油费、停车、过桥过路等费用必须与承担的出车任务相符。
六、违规与事故处理
1. 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员负担损失,并予以纪律处分。
2.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承担。
3. 各种车辆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向学校报告,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学校报告。
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后,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应视责任具体处理。
篇二:学校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校园设施不受损害,规范校园内交通秩序,营造良好教学环境,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研究,现就校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驾驶员必须与学校签订《教师私家车停放校园安全责任协议书》。
二、遵守学校对机动车管理的规章制度:
1、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驾驶;
2、驾驶人员严禁酒后驾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驾驶人员生并睡眠不足不许开车;
3、为避开学生进出校门高峰期,消除安全隐患,教师私家车进出校门的时间为上班提前15分钟以上入校,下班推迟15分钟离校;
4、教职工私家车进入或离开学校必须按指定路线慢速行使,车速控制在 5Km/h,防止撞人、撞物,进入学校一律不准进入操场和鸣笛。
5、车辆进入校园必须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不乱停乱放,并保持清洁。
6、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交通法规和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教师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进入学校,违规借用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和汽车驾驶人员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8、凡教职工的私家车在校园内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将伤者进行救护,并通报主管安全的领导,按照紧急预案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车主或车辆驾驶员负全责。
9、停放在校园内的教职工私家车,发生车辆车体划痕、刮痕、撞瘪、起火、车玻璃破碎及丢失车内物品等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车主自负。
10、上班期间不得在校园内擦洗车辆。
四、对不执行上述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篇三:学校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校园设施不受损害,规范校园内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研究,现就校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1、教师上下班骑车、驾车须遵守交通规则。
2、骑非机动车的教职工出、入校门时,遇学生上下学要让学生先行,要下车推行。
3、无驾驶证者不得驾驶机动车。
4、上班时间内不得擦洗车辆,严禁驾车外出,违者严肃处理。
5、机动车工作日内不得进入校园。
6、如在校园内造成学生伤害、公物损害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7、驾驶人员应增强防盗意识,车况应保持完好。
8、因工作需要而进出校区的机动车辆(含本校师生员工的私家车),均需到保卫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学校汽车通行证,并按规定进出校区,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9、机动车辆停放安全问题由车主负责,本校对车辆及车辆上的物资损坏、丢失概不负责。
10、各单位要举办活动时,要事先将来校人员及机动车辆等情况报保卫部门,以便做好服务工作。
11、门卫人员应严格门卫制度,对进出校门的机动车辆既文明礼貌又严格认真按章管理,切实履行检查登记制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12、机动车辆在校内损坏公物一律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罚款。
13、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将根据校内各部门的特殊情况,对此规定限制的条款进行临时特例变更。
14、对不执行上述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