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学校严格依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顶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发给国家承认学历且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铜仁学校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当年就业政策,学校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推荐和就业派谴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开展有特困生勤、贷、减、免、补等资助工作。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依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顶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发给国家承认学历且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铜仁学校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当年就业政策,学校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推荐和就业派谴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开展有特困生勤、贷、减、免、补等资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