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六条 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新生进校时开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