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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关于从二00九届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2 14:04:08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贵阳市征兵办《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要求及花溪区征兵办公室《关于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花征【20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从我校二00九年毕业生中开展招收士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范围和条件

1、在校全日制大专以上男性应届毕业生,年龄在8月1日不超过24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应征条件;身高要求1.62米以上;体重不得少于50公斤;视力要求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2、招收专业为:自动化类、计算机类、工业分析与检验、汽车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电子信息工程、供用电技术八个专业。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不符合招收专业要求的毕业生不允许报名。

3、品德良好,无任何违纪处分。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报名阶段,时间从4月30日起5月25日止。报名地点设在学院学生科,各学院学生科将应征名单按照《度贵州大学招收士官报名花名册》(见附件)要求填写后加盖学院公章于5月26日18:00点前报学校武装部汇总。各学院于5月27日组织已报名的学生到校武装部,统一填写预征对象登记表(自带小二寸照片一张);

第二阶段:体检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政审阶段,时间从6月10日起6月25日止。校保卫处会同武装部对体检合格的应征毕业生实施政治审查。各学院要认真填写《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和其他旁证材料,确保政审材料真实可靠。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征士官进行综合审查合格后,报花溪区征兵办公室;

第四阶段:专业审定阶段,时间从6月26日起6月30日止。对体检、政审双合格的应征青年进行专业审定;

第五阶段:办理入伍手续,时间为7月30日前

第六阶段:交接阶段,时间从8月3日8月10日
第七阶段:总结阶段,时间为8月中旬。认真总结工作情况,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做好应征毕业生的后续服务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分工。各学院要明确专人负责此次招收士官工作。

2、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详实介绍招收士官政策规定,讲清有关条件、标准,引导和鼓励应征毕业生积极应征。严禁夸大或不实的宣传,避免为招收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3、严密组织实施。各有关学院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工作,确保各个环节顺利实施。

4、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851—3621749 、4732735 老师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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