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即8月1日全面展开,至9月30日结束。为此,记者就今年征兵工作有关问题,采访了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市政府征兵办公室主任、军分区参谋长魏金生上校。
记者:魏参谋长,调整征兵时间的意义是什么?
魏参谋长:调整征兵时间,对于充分利用国家教育发展成果,征集更多优秀青年参军入伍极为有利,必将为加速实现强军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优秀青年经过军队这个大熔炉加钢淬火,回到地方后必将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维护国家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骨干队伍。同时,能够有效克服冬季训练新兵天气寒冷,新兵一到部队就赶上元旦春节,思想容易产生波动等不利因素,有利于新兵尽快适应部队生活环境,提高训练质量效益,缩短战斗力生成周期。
记者:今年征集的对象是怎样规定的?
魏参谋长: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记者:今年征集年龄和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魏参谋长: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时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两年执行。
今年女兵征集工作继续通过网上报名、全程公开遴选的方式面向全社会进行,以进一步提高社会满意度和群众公信度。
记者:安置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魏参谋长:新《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今后城镇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退役士兵不再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凡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则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记者:今年有哪些优待政策?
魏参谋长:义务兵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中央发给一次性退役金9000元,地方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农村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上年度农村人均收入的2倍;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城镇兵优待金标准每人每月260元,农村兵优待金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在坚持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征集地优待、考学提干、退役后考学升学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简化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办法,并将往届毕业生、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纳入补偿范围。
记者:今年的征集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魏参谋长:今年征兵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报名阶段,目前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报名截止时间7月31日;第二阶段为体检政审、审批定兵阶段,时间是8月1日至9月5日;第三阶段为运送新兵阶段,时间是9月5日至9月30日。
最后,希望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继续关心和支持征兵工作,希望全市广大适龄青年认清自己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踊跃报名应征,接受祖国和人民的挑选,投身火热的军营生活,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贡献自己的青春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