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考

海南军校招生计划及军校招生报名时间条件

1、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的程序
答:①政治考核。6月28日前,有意向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到当地县(市、区)人武部领取或登陆海南省考试局官方网站(网址:ea.hainan.gov.cn)下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简称《政治考核表》),正反面打印,填报个人信息,并报送当地县(市、区)人武部。②填报志愿。6月28日,在网上提前批文理类填报军队(武警)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志愿。③查询名单。6月30日晚,考生可登陆省考试局官方网站查询参加军检的考生名单及军检时间地点。④参加军检。考生于7月2日至7月3日,根据军检的时间安排,到解放军第一八七医院体检中心(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00号一八七医院门诊部七、八楼)参加军检。具体日程请关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和考试局网站信息。⑤录取。省高招办根据省军区招生办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按照考生的志愿和分数,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按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10%进行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由院校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审录。⑥入学与复查。考生被录取后,一般在每年8月中旬前收到录取院校寄来的《录取通知书》,考生按通知要求报到,并参加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录取到军校的考生入学后,复审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入校后,复审复查合格者填写《国防生登记表》,取得国防生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按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2、2015年军校青年学员和国防生招生计划分别是多少?
答:2015年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员和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已有序展开,较之往年,今年的招生计划有所增加,总招生人数为262名,其中军校青年学员217名、国防生45名。招收女生12名,其中军校生10名、国防生2名。招收文科生14名,其中军校学员10名、国防生4名;招收理科生248名,其中军校学员207名、国防生41名。
3、2015年在海南招生的军队院校和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有哪些,具体招生计划多少?
答:今年共有22所军队院校和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在海南招生,具体是:国防科学技术大学50名,军事经济学院13名,军事交通学院24名,第二军医大学35名,第四军医大学20名,海军大连舰艇学院14名,海军工程大学30名,武警工程大学8名(一本4名,二本4名),武警警官学院(二本)18名,武警后勤学院5名,武汉大学4名,华中科技大学3名,湖南大学2名,湖南师范大学4名,中南大学5名,中国政法大学3名,华南理工大学2名,广东工业大学2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4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4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4名,南昌大学8名。
4、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的基本条件有: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5年8月31日);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检(体检、面试、心理检测等)结论均为合格。
5、报考军队院校或国防生军检对象是如何确定的?
答:省高招办和省军区招生办共同研究确定各院校参检考生数量,原则上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的3倍掌握,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军检条件。
6、报考军队院校或国防生考生面试如何组织?主要面试哪些内容?
答:面试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省高招办积极配合。面试工作人员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派遣的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面试结果由面试工作人员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对面试结果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对申请面试复议的考生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7、报考军队院校或国防生考生如何组织体检和作出体检结论?
答:体格检查由省军区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省高招办积极配合。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体格检查各项结果(当场不能得出结论的体检项目和辅助性检查除外)当场告知考生本人,省军区招生办将于7月4日晚通过海南省考试局官方网站公布体检合格者名单。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只公布体检合格考生名单和只能由考生本人现场查询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2015年7月5日8:00-11:00,由本人凭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一八七医院体检中心八楼查询体检结果,对结果有异议者可申请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在规定时间内不申请者,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仅非指挥专业合格者,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
8、报考军队院校或国防生以何种方式录取?
答:政治考核、军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投档录取。省高招办根据省军区招生办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按照考生的志愿和分数,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按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10%进行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由院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
9、军校新生入学后享受哪些待遇?
答:新生入校后,由院校组织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第二、四军医大学招收学员的为预备军官学员,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择优选拔为军队干部分配到部队工作。
10、填报军校和国防生志愿是否影响其它批次的录取?
答:军队(武警)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均在提前批次录取,普通高校的录取在提前批次的录取结束后进行。填报了军校和国防生志愿,但不具备军校学员和国防生录取条件或因计划限制未能录取的考生,不会影响其它批次志愿的正常录取。从某种意义上讲,报考军校或国防生,使考生多了一次录取机会。
11、国防生与军队院校学员、普通高等学校其它在校大学生有何区别?
答:①国防生与军队院校学员同为军队干部生长补充的重要来源,二者主要区别在于,军队院校学员“入学即入伍”,拥有军人身份;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②国防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其它在校大学生接受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享受高校非义务性的奖学金、助学金,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国防生还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学年一万元),需要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
12、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将《国防生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入学报到时,学生将本人及家长签名(盖章)的协议书递交驻校选培办,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组织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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