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考

海南高考招生录取结果及通知书查询时间安排

发布时间:2023-11-04 20:28:29

一、录取批次安排

今年我省的录取工作共分6个批次,分别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

1.本科提前批录取学校:军队、公安、武 警和司法类院校;招收国防生的学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招收外语小语种专业的学校;招收边防管理专业和侦查学专业的学校;招收飞行技术专业的 学校;招收轮机工程和航海技术专业的学校;艺术类本科院校和在艺术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等学校;海南师范大学免费定向培养的小学教育和海南医学院免费定向医学培养专业。

招收国家专项计划的学校和须面试的高职专科学校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结束后在本科第一批开始前进行。

2.本科第一批录取学校:“211工程”学校、教育部直属学校、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学校,以及经我省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学校(含参加本批录取的体育院校和在体育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

高校专项计划、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安排在国家专项计划后、本科一批录取之前进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学校,录取工作在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最后一天进行。

3.本科第二批录取学校:一般本科学校(含参加本批录取的体育院校和在体育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

4.本科第三批录取学校: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学校(含参加本批录取的体育院校和在体育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

5.专科提前批录取学校:招收轮机工程技术和航海技术专业的专科学校,招收艺术类专业的高职专科学校。

6.高职专科批录取学校:本科学校的专科专业、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学校,招收体育类专业的高职专科学校。

二、录取时间安排

我省今年继续实行“分批次划线、分批次填 报志愿和分批次录取”的办法。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含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实行先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填报志愿的办法; 本科第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先填报志愿后根据生源情况再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办法。各有关高等学校可在录取前登录省考试局网站(网 址:http://ea.hainan.gov.cn)查询各科类当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间安排表

录取批次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学校录取时间

征集时间

本科提前批

军队、武警、公安、司法类本科学校及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其它本科学校

6月28日8:00至17:30

7月10日至12日

7月13日

上午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

(即国家专项计划)

6月28日8:00至17:30

7月13日

需面试的专科学校

6月28日8:00至17:30

7月13日

艺术类本科学校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7月7日8:00至8日17:30

7月10日

艺术类本科学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7月7日8:00至8日17:30

7月11日至12日

本科第一批

(文史、理工、体育)

7月7日8:00至8日17:30

7月15日至19日

7月18日

上午

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

7月7日8:00至8日17:30

7月15日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月7日8:00至8日17:30

7月19日

本科第二批

(文史、理工、体育)

7月21日8:00至22日17:30

7月26日至29日

7月28日

上午

本科第三批

(文史、理工、体育)

7月31日8:00至8月1日17:30

8月5日至8日

8月7日

上午

专科提前批

(文史、理工、艺术)

8月10日8:00至12日17:30

8月14日至16日

8月15日

上午

高职(专科)批

(文史、理工、体育)

8月10日8:00至12日17:30

8月18日至22日

8月20日

上午

三、招生学校上传、下载录取信息的时间安排

为确保录取工作按计划进行,请各招生学校 在我省规定的时间下载生源分布统计信息和正式投档信息,在生源分布统计阶段须及时确认投档比例和做出是否增加计划的意见,并在我省规定的时限内通过网上录 取系统回复。在正式投档后应及时完成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的工作,并作出对考生录取与否的决定。需退档的,学校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录取系统向我省上载预退档考 生信息,超过时限未上载的,预退考生视为被录取,我省不再接受学校的退档申请。因学校不及时处理考生的录取信息(包括不按时下载和审阅所投考生电子档案、不按时上载学校的录取或退档信息等)而造成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决。

(一)实行梯度志愿录取模式的学校上、下载考生电子档案时间安排:

1.本科提前批中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

下载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时间:7月10日9:00前;

上载第一志愿退档和预录取信息时间:7月10日17:00前;

下载第二及后续志愿考生档案时间:7月11日15:00前;

上载第二及后续志愿退档和录取信息时间:7月12日17:00前。

2.艺术类“校考”本科学校:

下载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时间:7月10日9:00前;

上载第一志愿退档和预录取信息时间:7月10日12:00前;

下载第二及后续志愿考生档案时间:7月10日15:00前;

上载第二及后续志愿退档或录取信息时间:7月10日17:00前。

3.须面试的高职专科学校:

下载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时间:7月13日9:00前;

上载第一志愿退档和预录取信息时间:7月13日12:00前;

下载第二及后续志愿考生档案时间:7月13日15:00前;

上载第二及后续志愿退档或录取信息时间:7月13日17:00前。

(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上、下载考生电子档案时间安排表

录取批次

生源分布统计

平行志愿投档

征集志愿投档

下载生源分布统计信息

回复确认

投档比例

下载平行

志愿投档

上载退档

录取信息

 下载征集

 志愿投档

 

 上载退档

 录取信息

 

本科提前批使用

海南省艺术专业

统考成绩录取的

本科学校

 

 

711

9:00

711

17:00

712

15:00

712

17:00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

7月13日9:00

7月13日12:00

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招生录取

7月14日14:00

7月15日10:00

本科第一批

714日

12:00

715日

15:00

716日

9:00

717日

15:00

718日

15:00

719日

12:00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19日

14:00

719日

17:00

本科第二批

724日

12:00

725日

15:00

726日

9:00

727日

15:00

728日

15:00

729日

12:00

本科第三批

8月3日

12:00

8月4日

15:00

8月5日

9:00

8月6日

15:00

8月7日

15:00

8月8日

12:00

专科提前批

 

 

8月14日

9:00

814日

15:00

815日

15:00

816日

12:00

高职专科批

 

 

8月18日

9:00

819日

15:00

8月20日

15:00

8月21日

12:00

四、录取办法

我省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考试局具体组织实施。我省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我 局负责给学校提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并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 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各招生学校负责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

录取期间我局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内设投档组、网络信息管理组、录取审查组、计划管理组、宣传秘书组、纪检监督组、信访组、后勤组、保卫组和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录取的有关具体工作。

(一)投档工作及有关政策性照顾加分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应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及录取时间 内(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及本科三批应在生源分布统计阶段)远程登录录取系统。登录成功后,请务必先在录取系统的“通讯助手”中查看我省有关录取工作的通 知,获取与我省录取场有关工作小组和录检员的联络方式,并通过录取系统的“通讯助手”将本校在招生期间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应急联系方式等告知 录检员,然后下载和审阅考生档案,以确保双方在录取期间的联络畅通和录取工作正常进行(我省录取期间的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并审阅已投档考生的电子档案,及时确定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专业和预退档的考生名单。对预退档的考生,应说明退档原因。

(四)我省录取检查组的录检员分别负责相 关学校的录取审查工作。在审查学校通过录取系统上载的预录取和预退档考生名单时,符合退档规定的给予办理退档手续,完成招生计划且预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合 理的,予以办理录审手续。录检员在审查过程中认为学校上载的预录取的考生名单、考生的预录取专业以及预退档考生的退档理由不合理的,提出录检意见,通过录 取系统与学校录取人员进行网上交互协商,经交互协商后意见仍不统一时,录检员通过录取系统向学校发出复议通知书,提请学校复议。学校应及时将复议结果通过 录取系统回复我省,录检员根据学校的回复意见给予办理录取或退档手续。

(五)学校通过录取系统上载的预录取考生 名单,经我省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新生名单。学校根据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公章后邮寄给被录取的考生。我省根据各学校的录取新生名单,打 印录取新生名册,加盖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印章,在同批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录取新生名册邮寄给学校招生办。

(六)我省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均由档案管理单位(在省内就读的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往届生、省外就读生及其他考生由报考所在市县招生办提供)在考生的档案袋封口处粘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档案密封条》和加盖管理单位骑缝印章后,交考生自带给录取学校。

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

联系电话及信息交互平台

一、录取期间的联系电话

投档组: 0898—65852106、65852286(兼传真)

网络信息管理组:0898—65370655(兼传真)

录取检查组: 0898—65353393(兼传真)

计划管理组: 0898—65325617(兼传真)

后勤组: 0898—65852023

录取现场联系人:曾令富 13518088600

吴 增 13707584955

二、录取信息交互方式

1.招生服务器密码获取方式:各院校用主密钥通过同方安全网站下载应用系统用户及密码的加密文件;

2.海南省招生服务器访问地址(登陆录取系统):

(1)教育网访问服务器IP地址:210.37.27.17,端口:9408

(2)非教育网访问服务器IP地址:202.100.202.6,端口:9408

3.海南省平行志愿交互平台服务器地址(查看模拟投档信息):

(1)教育网:HTTPS://210.37.27.4

(2)非教育网:HTTPS://202.10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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