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考

海南军校国防生体检标准及体检项目要求,海南国防生军校体

海南: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招生知识汇编
 1.2017年度军校和国防生在琼招生情况,2017年全军10所军队(武警)院校、全国10所普通高校在海南省招收188名军校(武警院校)学员和国防生(军校学员124名、武警学员34名、国防生30名)。其中,男生182名、女生6名,一类院校164名、二类院校24名,理科179名、文科9名,指挥类91名、非指挥类97名【各招生院校及招生人数具体如下:国防科学技术大学45名,海军工程大学23名,大连舰艇学院11名,军事经济学院6名,第二军医大学17名,第四军医大学12名,军事交通学院10名,武警工程大学10名(一本4名,二本6名),武警警官学院(二本)18名,武警后勤学院6名,中国政法大学3名,南昌大学5名,武汉大学2名,华中科技大学1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5名,湖南大学3名,中南大学4名,湖南师范大学2名,华南理工大学2名,云南大学3名】。

2.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的程序

主要分为政治考核、军检、投档录取三个阶段组织实施。①政治考核。有意向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到当地县(市、区)人武部领取或登陆海南省考试局官方网站(网址:ea.hainan.gov.cn)下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简称《政治考核表》),正反面打印,填报个人信息,并报送当地县(市、区)人武部。②填报志愿。6月28日,在网上提前批文理类填报军队(武警)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志愿。③查询名单。6月30日晚,考生可登陆省考试局官方网站查询参加军检的考生名单及军检时间地点。④参加军检。考生于7月2日至7月3日,根据军检的时间安排,到解放军第一八七医院体检中心(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00号一八七医院门诊部七、八楼)参加军检。具体日程请关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考试局网站信息或到当地县级人武部咨询。⑤投档录取。省高招办根据省军区招生办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按照考生的志愿和分数,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按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10%进行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由院校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审录。⑥入学与复查。考生被录取后,一般在每年8月中旬前收到录取院校寄来的《录取通知书》,考生按通知要求报到,并参加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录取到军校的考生入学后,复审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入校后,复审复查合格者填写《国防生登记表》,取得国防生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按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3.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的基本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的基本条件有: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5年8月31日);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检(体检、面试、心理检测等)结论均为合格。

4.报考军队院校或国防生军检对象的确定

答:省高招办和省军区招生办共同研究确定各院校参检考生数量,区分报考院校、文理科和男女,原则上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的4倍掌握,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军检条件。

  5.报考军队院校或国防生考生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省高招办积极配合。面试工作人员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和上级派遣的院校的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面试结果由面试工作人员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对面试结果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对申请面试复议的考生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6.报考军队院校或国防生考生体检的组织

体格检查由省军区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省高招办积极配合。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体格检查各项结果(当场不能得出结论的体检项目和辅助性检查除外)当场告知考生本人,省军区招生办将于7月4日晚通过海南省考试局官方网站公布体检合格者名单。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只公布体检合格考生名单和只能由考生本人现场查询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2017年7月5日8:00-11:00,由本人凭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一八七医院体检中心八楼查询体检结果,对结果有异议者可申请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在规定时间内不申请者,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仅非指挥专业合格者,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

  7.报考军队院校或国防生的录取工作

政治考核、军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投档录取。省高招办根据省军区招生办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按照考生的志愿和分数,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按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10%进行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由院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

8.军校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

新生入校后,由院校组织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第二、四军医大学招收学员的为预备军官学员,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择优选拔为军队干部分配到部队工作。

9.关于军校和国防生志愿填报

军队(武警)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均在提前批次录取,普通高校的录取在提前批次的录取结束后进行。填报了军校和国防生志愿,但不具备军校学员和国防生录取条件或因计划限制未能录取的考生,不会影响其它批次志愿的正常录取。从某种意义上讲,报考军校或国防生,使考生多了一次录取机会。

10.国防生与军队院校学员、普通高等学校其它在校大学生的区别

①国防生与军队院校学员同为军队干部生长补充的重要来源,二者主要区别在于,军队院校学员“入学即入伍”,拥有军人身份;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②国防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其它在校大学生接受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享受高校非义务性的奖学金、助学金,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国防生还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需要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

11.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手续办理

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将《国防生培养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入学报到时,学生将本人及家长签名(盖章)的协议书递交驻校选培办,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组织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

12.国防生入学后的复审复查

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将在15天内组织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献身国防事业志向、身体心理状况等。复审复查合格者,经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学生即可享受国防奖学金。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按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13.国防生享受奖学金规定

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奖学金由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学杂费由军队与高校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由驻校选培办逐月发放给国防生本人。国防奖学金标准根据高校学费不同和市场物价变化适时调整,目前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国防生还可享受所在高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

14.关于国防生毕业分配

国防生毕业时经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和《军队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规定》,由驻校选培办根据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学员综合评定成绩和部队实际,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

15.国防生毕业后如何确定职级待遇

毕业国防生享受同职级(衔)军队现役干部各项待遇。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毕业国防生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

16.国防生入伍后,除正常工资还享受的待遇

还享受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符合随军条件的家属可办理随军。军队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选送现役干部到军内外相应院校、培训机构进修或出国留学。军队干部经组织审批到地方高校攻读研究生学位或出国留学,职级待遇和工资福利不受影响,由军队正常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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