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考

浙江杭州中考体育考试工作规定(一)

为促进和保障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中考)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现就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体育中考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符合报考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条件的2015届毕业班学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下同)须认真阅读本规定,如实填写《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考生基本信息登记和体育中考报名表》(另发)。
二、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考试安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按下述规定申请免考。
1.肢体明显残疾,心、肺、肝、肾等有严重疾病或患有严重哮喘,身体有严重伤病,不能正常参加体育中考的学生,凭市级残联(肢体明显残疾者)或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可申请免考其中一类、二类或所有类别项目(免考成绩每类为7分,全免为21分)。申请免考耐力类的学生不能选考跳跃类中跳绳(1分钟)项目。
2.申请免考,由学生及家长向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附后),并附相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起上报所在学校。学校依据学生实际情况(如:历年体检情况、是否免修体育课、是否正常参加体育锻炼等),对学生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填写《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免考申请汇总表一》(附后),并将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稿)及学生申请表、证明(证件)复印件上报所在区教育局(社发局)。区教育局(社发局)审核后,填写《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免考申请汇总表二》(附后),将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稿)和学校上交的材料按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和要求见《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办法》)上报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高中处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区教育局(社发局),各区教育局(社发局)反馈至学校,学校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因发生特殊情况,需申请免考的,学生或家长凭考生准考证,按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已参加过第一次考试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已考类别的免考。
3.因身体有严重疾病或伤病,经申请已获准免考的学生,在考试期内,若身体恢复健康需参加正常考试者,须由学生及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市级及以上医院相关证明,经所在学校、区教育局(社发局)审核同意,报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批准后,凭有效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只允许参加尚未组织进行轮次的考试)。
三、准考证仅限于考生本人使用。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进入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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