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考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申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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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少学费标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经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2013年学费收费标准为:

本科理工类专业为3700元/生.学年;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俄语、法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工程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为3400元/生?学年;本科三批为120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为5700元/生?学年;

国际合作办学:本科二批(与英国提赛德大学合作办学)为15000元/生?学年;高职高专为13000元/生?学年;

软件学院(高职高专)为11000元/生?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河南省为20000元/生?学年,升入普通本科后按同等学生标准收取。其他省份收费标准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人间住宿费按800元/生?学年、四人间住宿费按1000元/生?学年标准收取。

校类型: 普通本科 所在地: 河南 性质类别:理工类

通讯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北环路36号(花园校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坐落在河南省郑州市,是水利部与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的公办本科院校,是河南省重点支持建设的骨干高校之一,是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2005年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水利电力为特色,工科为主...

学校录取规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四条 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以高考统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一般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依照考生基准成绩和身体条件并参考相关单科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或主要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俄语”专业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的考生,其它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小语种方向除外)。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一般不低于90分;报考“俄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或俄语单科成绩一般不低于90分。

学校不招收除英语、俄语以外的其他外语语种考生。

第十七条 退档原则:凡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服从专业调剂、往年被我校录取不报到者,学校可考虑予以退档。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专业考试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占40%、专业课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分数,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特长、奖惩等情况后择优录取。

其中专业考试成绩:

①河南省考生使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

②江西省、江苏省、山西省、黑龙江省、广西自治区、福建省考生使用专业课校考成绩。

第十九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 我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关于体检标准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学校奖励资助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一套以“奖、贷、助、补、减、免”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学校目前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积极进取奖学金”、“专业奖学金”、“海外校友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等;设立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学生勤工助学专项基金,有相对稳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立有专项临时困难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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