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学费和奖助学金
第二十二条 学费及各个专业学费标准统一按照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我校2015年收费标准为6900元/生/年,拟申请专科学费标准为:7900元/生/年,收费标准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考生可以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印制的《招生考试之友》中所公布的学校招生计划中查询学费及各个专业学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奖励与资助
优秀学生奖励体系: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3、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4、另设有学院励志助学金分别为1000元、800元、500元。
困难学生资助体系:1、勤工助学:学校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特困生可申请勤工助学。2、国家助学贷款:根据《河南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