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2014]26号)第七章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现就我校2015级学生转专业申报及审批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积极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一、转专业报名基本条件:
1.第1学期学分绩点在2.5(含)以上者。
2.现专业和拟转入专业在学生高考省份为同一录取批次。
3.涉及跨学科门类申请时,文科专业学生只能申请文科、理科专业,工科、理科专业学生没有限制。
4.国际教育学院属于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原则上只能申请本学院内其他同等录取批次专业。
5.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只能申请学院内同等录取批次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6.本次转专业针对2015级普通本科学生。
二、各项工作时间安排:
1.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6月25日-6月30日
2.转出学院确定转出名单时间:2017年7月1日-7月4日;
3.转入学院依据各专业学生网上报名人数确认是否安排考试,自行拟定考试内容时间同时将详细考核方案交教务处备案,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转入名单:2017年7月5日-7月11日
4.教务处综合评定:2017年7月12日-7月16日
5.名单公布:2017年7月17日左右
6.报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办理校内学籍异动:2017年9月4日
三、操作流程:
1.根据当前2015级各专业在校生人数,各学院综合考虑确认拟转入专业可接纳人数,由教务处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维护转专业条件(设定拟转入专业可接纳人数和面向对象等);
2.在学校规定的转专业申请时间段内,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网上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后申请转专业、保存申请并直接打印转专业申请表,将转专业申请表交到学院教学办;
3.学生所在学院保存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要求学生在《转专业申请登记表》上进行登记,根据《2015级本科专业录取批次对应表》审核学生批次,出具2015-2016-1学期学生成绩单并签字和盖章,依据学分绩点和学院具体情况进行审核,经教学院长审批确认报名名单(转出名单);
4.转入学院依据转出学院提供的成绩单再次审核学生的录取批次和本学院该专业在该省份录取批次是否一致,如符合条件,则列入学院拟转入名单。
若拟转入某专业人数过多,则由转入学院自行拟定转入的考核方式,将详细考核方案交教务处备案,并及时通知到学生参与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学院考核的转入名单,并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对转入名单进行确认,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报名成功的学生。
5.教务处根据全年学分绩点、录取批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报学校审批;
6.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7.通过审批的转专业学生在本学院领取第一学年《成绩单》、《转专业手续办理单》和《学分互认表》然后办理相关转专业手续,注意填写并留存学分互认表。
转专业学生办理手续时携带的成绩单必须由转出学院统一提供经签字并盖章的学年成绩单(毕业生管理→毕业成绩总表→A4幅面成绩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