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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详细说

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河南中医药大学,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河南中医药大学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河南中医药大学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河南中医药大学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可供2017年招生简章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河南中医药大学,国标代码10471。

河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并有留学生、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公办高等学校,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其前身是开办于1955年的河南省中医进修学校。学校位于省会郑州,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规划学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高校、省级文明单位,是河南省中医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医疗及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龙头和中心。

河南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管、工、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高等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招专科生。办学形式以全日制在校生为主。

河南中医药大学设有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康复医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体育教研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等18个院(部、中心)。有4个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7个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国家级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0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省级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7个省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8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有5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2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第六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医学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高等教育就业质量最佳示范院校”、“中原最具魅力大学”等荣誉称号。

河南中医药大学注重内涵建设,秉承“厚德博学、承古拓新”校训,凸显“立德铸魂,德术兼备”育人理念,为社会培养各类中医药人才6万余人。毕业生中有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名医大家、企业家和管理专家,也有“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 和“全国三好学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等感动中原、唱响全国的优秀大学生先进群体,展示了我校良好的育人成果。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成立了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八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为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制定本校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一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学校招生就业处同时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2017年,学校本科面向河南、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江苏、浙江、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广东、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重庆、海南、广西、云南、四川、贵州、陕西、山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等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录取。在河南省内参加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等批次招生。

第十三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全面提升教学水平。第一临床医学院开设有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等本科专业;第二临床医学院开设有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等本科专业;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开设有针灸推拿学等本科专业和针灸推拿专科专业;基础医学院开设有预防医学等本科专业;药学院开设有中药学、药学、中药制药、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生物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等本科专业;护理学院开设有护理学、护理学(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等本科专业;康复医学院开设有康复治疗学等本科专业;人文学院开设有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健康保险方向)、文化产业管理等本科专业;外语学院开设有英语、汉语国际教育等本科专业;信息技术学院开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等本科专业;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有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等专科专业。

第十四条 2017年,河南中医药大学与马来西亚林登大学学院合作举办海外办学项目,本科专业为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学制五年(前三年在马来西亚林登大学学院就读,后两年在河南中医药大学就读)。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六条 提档比例:学校按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原则上在计划数的110%以内调档;或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商定具体调档比例。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先按分数高低排序,再按其专业志愿检索分档,分配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英语。

第十八条 退档原则:以下情况学校可予以退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分数低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者;往年被普通高校录取不报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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