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长提出这些疑问。对于转专业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为两类:一是进入大学后,发现所学专业不适合自己,难以学下去,需要转专业:二是在志愿填报阶段,通过选择一些高校的冷门专业,低分先进名校,再考虑转专业。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河南警察学院转专业的一些政策规定,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河南警察学院转专业要求和条件政策
第十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学生可以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经学院批准,在校内进行公示,并报教育厅审核备案。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应当优先考虑。
第十一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生必须是学院正式录取的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学院考核证实,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四)严格遵守学院纪律,没有受过行政处分、没有作弊记录;
(五)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者。
第十二条 转专业的要求:
(一)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当年收费标准
交纳学费后再到转入系部注册报到;
(二)转专业的学生按照新调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读课程,所缺课程按照《河南警察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完成;
(三)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调整一次专业;
第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一)申请调整专业跨科类的;
(二)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五)毕业年级的;
(六)由非公安类专业转入公安类专业的;
(七)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第十四条 转专业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说明理由,转出及拟转入系部审核同意并进行公示,主管院领导签署意见,由学生处报教育厅审批备案,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异动信息。
第十五条 学生应当在我院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我院学习或者不适应我院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
二、河南警察学院有哪些专业
法律系 | 治安学(公安法制方向) 法学 法学(维语教学方向) |
交通管理工程系 | 交通管理工程 |
外语教学部 | |
公安专业基础教学部 | 公安学类(证据学) 公安学类(公安学基础理论) 犯罪学 公安情报学 |
治安系 | 治安学 |
侦查系 | 侦查学 经济犯罪侦查 |
网络安全系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警察管理系 | 行政管理 公安管理学 |
刑事科学技术系 | 刑事科学技术 |
公共基础教学部(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 |
警体部 | |
警察培训学院 | |
指挥战术系 | 警务指挥与战术 侦查学(反恐怖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