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考试时间安排:
《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出台,从2024年起黑龙江省统一高考实行“3+1+2”模式,高考时间确定。黑龙江省统一高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
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从2024年起黑龙江省统一高考实行“3+1+2”模式,即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文化课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文化课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文化课总成绩。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各市(地)招考机构要制订外语口试实施办法,外语口试由各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组织实施。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考生,在参加统一高考时,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目除外)。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朝鲜语、蒙古语)授课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高校专业,在参加统一高考时,语文科目须考汉语和少数民族语文。汉语科目试题不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少数民族语文试题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题;朝鲜语授课的考生其他各科试题翻译成本民族语言文字,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题;蒙古语授课的考生其他各科试题不翻译成本民族语言文字,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汉语和本民族语文科目的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
艺术类不分物理类、历史类
2024年起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普通类、体育类招生计划分物理类、历史类进行编制,艺术类不分物理类、历史类,统一按艺术类进行编制。招生院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培养要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以“院校专业组”模式编制在我省招生的来源计划。招生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类)。同一招生院校,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不能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招生,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招生,也可以分别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内招生。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特征要求(如计划性质、计划类别、性别、外语语种、生源范围等)原则上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应分开设置院校专业组。
普通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普通本科批
2024年黑龙江省对招生批次进行合并。原普通本科一批(A段、B段)和普通本科二批(A段、B段)合并为普通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A段和艺术类本科提前批B段合并为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设置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院校专业组是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等进行设置,是志愿填报和投档的基本单位。每个批次根据投档模式和招生院校数量等不同设置1—40个不等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了解拟报考院校的招生计划和选考科目要求等条件,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情况选择符合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进行填报。考生选择的每个院校专业组就是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下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专业;普通类考生不能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艺术类各统考类别之间不能兼报,但同一统考类别中各子类或方向可以兼报。对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我省将通过网上公开征集的方式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方式与原报志愿相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根据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档到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普通类按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艺术类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艺术类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以一定比例换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体育类在文化课和体育术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体育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以一定比例换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招生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中按招生院校录取原则进行调剂录取。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以及因身体条件、文化课成绩、单科成绩等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