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报考哈尔滨学院的考生已经拿到通知书了,可是焦急的在家等待哈尔滨学院开学入学考试,那么哈尔滨学院开学考试考什么内容呢?哈尔滨学院新生如何转专业已经转专业的申请条件,小编通过网络收集整理出关于哈尔滨学院新生入学考试和入学转专业申请的相关信息,请仔细阅读参考。
1.高校和专业(类)范围。
凡2018年拟在浙江省招生的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专业(类)(含体育、艺术类以及军事、公安等提前录取院校、专业)均须报送高考选考科目范围。
初次报送后高校新增专业时应及时确定和公布选考科目范围,并报我院备案。
2.确定招生专业类或专业。
各高校须参考往年在我省招生情况,结合本校2018年在浙招生规划和教学改革要求合理确定招生专业类或专业。
按专业类招生的高校,需按专业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并须同时明确该类所含具体专业。专业类名称原则上应从教育部学生司确定的专业目录中规范选报。少数专业根据本校教学改革需要确有必要单独设置专业类的,也可自定义专业类名称。自定义专业类须与进校后培养方案相对应。
按专业招生的高校,需按专业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专业名称按教育部学生司确定的专业目录规范选报。同一专业不同专业方向,其选考科目范围要求不同的,应分开编报。
同一高校允许按专业类和专业并存招生。
3.确定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
高校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7门中确定至多不超过3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指定为1门的,只有选考了该科目的考生才能报考;指定为2-3门的,考生选考科目中只需1门在高校确定的选考科目范围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无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无论选考何科目均可报考该专业(类)。
高校如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必修、选修学分、选修模块、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行为规范和学考科目及等第等)有要求的,在招生当年的章程中明确公布。
4. 高校编报的所有专业(包括专业类内所含各专业)必须为已报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要具有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一经公布,2018年招生时不能变动。否则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