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中考

衡水中招体育考试项目测试办法及要求

体育考试项目的测试办法及要求

一、1000米(男)、800米(女)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有氧耐力,评价心血管系统机能水平。

2、场地器材:200米或400米跑道、中长跑电子测试仪或者秒表、发令枪、烟屏、号码布。

3、测试方法:受测者15至20人一组进行测试,站立式起跑。当听到“跑”口令后开始起跑。计时员看到旗动开表计时,当受测者躯干部到达终点线的垂直面时停表。

注意事项:

1、受试者应穿常规运动鞋进行测试,禁止穿皮鞋、钉鞋,也不得使用起跑器和其它助跑设备。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有陪跑或接受场外指导。

3、如果他人犯规而影响本人成绩,经主考和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在当天进行一次性补考。

4、在考试过程中,要严格监视所有考生的考试过程,避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同时要注意防止考生作弊行为。考试执行田径规则,每名学生只测一次。起跑姿势采用站立式。

二、坐位体前屈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在静止状态下的躯干、腰髋等关节可能达到的活动幅度,肌肉的伸展性、弹性及身体柔韧素质发展水平。

2、场地器材:坐位体前屈测试仪。

3、测试方法:受试者平坐,两脚伸直,两脚掌平蹬测试纵板,两脚跟分开不超过10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向前,用两手中指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双臂不能再向前伸肘为止。测试计脚蹬纵板内沿平面为0点,向内为负值,向前为正值。记录时以厘米为单位,保留整数,整数后的小数自动删除,不再进行四舍五入计算。每名学生测试2次,取最佳成绩为坐位体前屈测试的成绩。

4、注意事项:身体向前屈,两臂向前缓慢推动游标时,两腿不能弯曲(膝关节不能曲),必须是双手两中指指尖推动游标,否则测试成绩无效。测试2次后取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若两次违例,可补测一次。

三、立定跳远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下肢肌肉爆发力及身体协调能力的发展水平。

2、场地器材:立定跳远测试仪。也可在平坦土地或沙坑进行,使用跳垫、量尺。

3、测试方法:考生在起跳线外起跳,不能助跑,每人三次机会。丈量起跳线至最近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记录最佳成绩。三次犯规者,可再补跳一次。

4、注意事项:起跳点与沙坑地面应在同一水平面上。两足原地同时起跳,不能垫步或有连续动作。

四、掷实心球(重量2000克)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上肢的爆发力,评价学生上肢力量素质及上下肢的协调用力能力。

2、场地器材:宽3米、长10米的平整地面,画有投掷线(按评分标准的刻度画出)。

3、测试方法:考生投掷前,身体正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投掷过程中不能侧向,单手投掷。在投掷线外投掷,可上一步或原地投掷,每人3次机会,取最远一次的成绩为最终成绩。3次犯规者,可再补掷1次。

4、注意事项:不得助跑,实心球出手后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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