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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新生开学入学须知指南和报到时间

武汉轻工大学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3日。详情如下:

一、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3日。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地点在常青花园校区。新生报到当天,学校安排车辆到汉口火车站、武昌火车站、武汉火车站和汉口金家墩长途汽车站接新生。凡乘火车的新生尽可能在汉口站下车,便于学校接站。

三、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纸介质档案由本人自带到学校(除浙江、安徽和部分省的地区统一邮寄外)。

四、党员必须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湖北籍党员(含预备党员)凭当地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至武汉轻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其他省籍的党员(含预备党员)凭当地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至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新生报到时交各学院党总支,并由各学院党总支到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 团员须带原团组织介绍信或团员证办理关系转移。

五、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入学时可到学校供应点自愿自费选购成套的床上及生活用品。

六、新生入学后将于9月中旬进行英语入学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大学英语》分级教学的编班依据。

七、乘车路线:

1.开车送新生的外地车辆,走武汉市三环线东线的请在姑李路出口下;走三环线西线的请在常青路出口下;走外环线的请在天河机场出口下;走机场高速往汉口方向到常青花园出口下。

2.汉口火车站:

地铁:汉口火车站乘地铁2号线(往金银潭方向)至常青花园站下。

公交:汉口火车站乘534、719、724路公共汽车至常青北路花园新村站下。

3.武昌火车站:

地铁:武昌火车站乘地铁4号线(往武汉火车站方向)至中南路站或洪山广场站下,再换乘地铁2号线(往金银潭方向)至常青花园站下。

公交:武昌火车站乘10路公共汽车至青年路机场河站下,再换乘704、719、720、721路公共汽车至常青北路花园新村站下。

4.武汉火车站:

地铁:武汉火车站乘地铁4号线(往武昌火车站方向)至洪山广场站下,再换乘地铁2号线(往金银潭方向)至常青花园站下。

公交:武汉火车站乘725、610路公共汽车至发展大道田园小区或发展大道金墩街下,再换乘724路公共汽车到常青北路花园新村站下。

5.武珞路傅家坡客运站:

地铁:在文安街梅苑小区地铁站,乘地铁4号线(往武汉火车站方向)至洪山广场站下,再换乘地铁2号线(往金银潭方向)至常青花园站下。

公交:武珞路傅家坡客运站乘715、703路公共汽车到青年路机场河站下,再换乘704、719、720、721公共汽车至常青北路花园新村站下。

6.新荣村长途汽车站:

地铁:乘地铁1号线(往东吴大道方向)至循礼门站下,再换乘地铁2号线(往金银潭方向)至常青花园站下。

公交:后湖大道新荣村客运站乘620路公共汽车至常青北路花园新村站下。

7.武汉市内:

地铁:乘武汉市内任意地铁线,再换乘地铁2号线(往金银潭方向)至常青花园站下。

公交:乘71、216、317、534、604、620、704、719、720、721、724路公共汽车至常青北路花园新村站下。

新生入学户口办理须知

新生户口迁移按自愿原则,可将户口转入学校也可不转,转入学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报到时一律持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到学校办理入户;武汉籍学生(含郊区)凭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要注明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到校直接办理入户手续。非武汉籍学生在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时必需在公安网上注销该生户口。

二、《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需与学生的身份证及学籍档案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学校将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户口迁移证》每栏必须填写清楚,人工书写的必须用黑色碳素墨水。《户口迁移证》上的项目不得随意涂改,凡涂改处必需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四、《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打印或盖有被迁移人属“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印章(取消户口性质的地、市、州无需加盖)。

五、《户口迁移证》上的文化程度栏必须为“高中或中职”。

六、户口迁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七、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户口迁移证,将一律退回原籍重新办理。

八、新生入学报到本人必须亲自将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交保卫处户政科工作人员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得转交他人代为办理),并换领户口交接单。

九、凡当年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视为放弃户口迁入,按照公安机关规定,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有关户口迁移手续。

十、所有新生均需拷贝彩色一寸免冠白底电子档照片(像素:358X441,格式:JPEG)一张(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作为文件名),交保卫处户政科。

新生资助政策

一、奖、助学金

1.新生奖学金:对于当年考入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高考成绩优秀者,给予入学奖学金;对于成绩优秀,且当地政府部门证明其家庭贫困者,经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后,给予新生绿叶奖学金。

2.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资助标准:一等4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2000元/人,每学年评定一次。

3.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4.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用于帮助新入学和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新生必须先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申请网(www.csls.cdb.com.cn)上进行申请,同时凭:高考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三、其他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了多项资助措施:对于烈士子女、孤儿、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学生,经核实后给予一定程度减免学费;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设置了若干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劳动取得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设立了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多种企业奖学金、助学金;对遇到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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