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工程学院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2017年9月5日、6日两天(7?30至18?00)
湖北工程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入学时须携带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学生纸质档案。
考生所在省(市、区)规定由学生自带档案的,新生凭高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或毕业中学领取密封后的学生纸介质档案,报到时交所在学院。
3、户口迁移证。
根据国家户籍政策规定,新生入学时其户口可以选择迁移,也可选择不迁移,直辖市、孝感城区的新生户口原则上不迁。选择迁户入校的,必须持当地派出所签发的防伪《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名称统一填写为:湖北工程学院。选择不迁户入校的,以后不再办理转迁手续,且毕业时涉及户口迁移的问题由学生自己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迁移户口按以下方式办理:
(1)时间要求:交户口迁移证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2)迁移证要求:户口迁移证应打印或用碳素墨水填写,不得有任何涂改;迁移证右下角应加盖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不能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