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考

湖北师范大学大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及入学考试转专业安排

2018湖北师范大学大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及入学考试转专业安排还未公开,请参考往年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于9月11日至12日来我校报到

转专业工作基本原则

教务处和各学院根据学校专业发展实际,对允许转出、转入专业及转专业人数进行宏观调控。转专业的审核、考试、录取等所有工作,均须本着严谨、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参与转专业工作的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转专业工作的工作程序与规则。转专业工作中如发生违规操作、徇私舞弊等情形,一经查实,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转专业申请对象及条件

1.转专业申请对象:我校2017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大学生士兵退役者可延长至大二学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现为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者;

(2)在校学习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者(含因本学期期末考试违纪而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3)高考录取时属特别专项计划而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者)。

3.申请转专业的基本要求:

(1)高考录取时低批次的专业不能转入高批次的专业;

(2)艺术类、体育类与非艺术类、非体育类的专业不能互转;

(3)文科和理科专业(文理兼收专业除外)不能互转。

申请转专业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同时还需符合拟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

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含大一、大二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在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的情况下,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可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说明:本通知中的“转出学院”是指申请转专业学生现在就读的学院,“转入学院”是指申请学生希望以后转入的学院。“转出专业”是指申请学生现在就读的专业,“转入专业”是指学生申请就读的专业。)

转专业工作流程及规定

1.各学院制订转专业工作方案

各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学生工作领导、专业教师代表、教学秘书等组成的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专业发展规划等,于2017年12月21日之前将《2017年湖北师范大学XXX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附件1)、《2017年湖北师范大学转入专业考试科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文档(须有主管院长签名、盖学院章)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

2017年12月22日,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包括各转入专业转入条件、考试科目及考试参考书等)。同时,各转入专业学院应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咨询和报名工作。

3.转专业学生申请

2017年12月27日?12月29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向转出学院提交《湖北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转出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生本人交至申请转入学院教学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核。同时,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应分别将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信息进行记录,并分别填写好《2017年湖北师范大学申请转出专业学生信息明细表》(附件4)、《2017年湖北师范大学申请转入专业学生信息明细表》(附件5),附件4由转出学院自己保存备查,附件5需交送教务处。

4.转专业考试命题工作

2018年1月3日下午5:00前,各转入学院将统计好的申请转入专业学生信息明细表(附件5)和《2017年湖北师范大学申请转入专业学生人数统计表》(附件6)报送教务处。2018年1月4日?12日,转入学院需组织相关老师按照《湖北师范大学试卷命题规范》做好转专业考试的命题(试卷模板见附件9)、制卷、考试安排等工作。

5.公布考试学生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8年1月5日,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参加本次转专业考试的学生名单。转专业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1月13日(具体时间、考场安排1月10日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告知),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面试是否进行由转入学院决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转入学院负责告知(考虑到寒假期间学生回家购买车票较为困难,建议转入学院的面试时间安排在1月16日前进行)。各学院务必通知申请转专业学生按时参加考试,不得无故缺考。1月19日前,转入学院将《2017年湖北师范大学申请转专业学生考试成绩记载表》(附件7)的纸质文档(主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章)和电子文档报送给教务处。转专业的所有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须于1月19日前完成。

6.审核及预录取

寒假期间,各转入学院根据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转专业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和本专业转入条件等,初步审定本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学生名单。转出学院应积极配合转入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审核工作。

下学期开学第1天,各转入学院将经本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章的《2017年湖北师范大学XXX学院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附件8)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复审后,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填写《2017年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汇总表,并于第1周内将汇总表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7.学校公示

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对审核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5天)。若对公示有异议,学校将组织复查。

8.学籍变更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旦通过并上网公布后,转专业学生需在一周内集中办理好转专业的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及相关信息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应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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