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长提出这些疑问。对于转专业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为两类:一是进入大学后,发现所学专业不适合自己,难以学下去,需要转专业:二是在志愿填报阶段,通过选择一些高校的冷门专业,低分先进名校,再考虑转专业。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武汉音乐学院转专业的一些政策规定,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武汉音乐学院转专业要求和条件政策
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方向)暂行规定
武音院字〔2009〕63号
根据《武汉音乐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武音院字〔2006〕3 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省教育厅 2009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全省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特制定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方向)暂行规定。
第一条 艺术类专业(方向)学生转专业(方向),限于因疾病、伤残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身体条件不允许而无法继续本专业(方向)的学习,但尚可在其他专业(方向)学习的,经考核认定,可在同批次录取范围内申请转专业(方向)。
第二条 经同意转专业(方向)的学生,应确保能在学院规定的最长时限内获得转入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达到毕业标准。
第三条 学生转专业(方向)具体程序
1、由学生本人向所属教学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方向)申请表》,说明提出申请的理由,同时提交学院医疗中心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或伤残证明材料。
2、申请人所属教学单位按照本规定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由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拟转专业(方向)的学生进行考核。
4、教务处会同学工处,对申请人材料及专家组考核结果进行研究,提出审批建议,报学院批准。
5、获得学院批准后,由学生原属教学单位通知学生办理转专业(方向)手续。
第四条 学籍管理及成绩记载
1、学生转专业(方向)后,按转入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修读,由转入专业(方向)所属教学单位负责管理。
2、学生转专业(方向)后,在原专业(方向)学习期间已获得的公共性课程成绩与学分仍然有效,已获得的专业课成绩与学分可作为转入专业(方向)的任意选修课学分记载。
第五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武汉音乐学院有哪些专业
作曲系 | 音乐表演(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录音艺术(音乐音响导演)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音乐学系 |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 音乐学(音乐管理) 音乐学(戏曲音乐) |
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学(音乐教育) 音乐学(音乐心理与治疗) |
演艺学院 | 音乐表演(钢琴调律)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 音乐表演(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 录音艺术(音乐编辑与制作) 音乐表演(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
舞蹈系 | 舞蹈表演 舞蹈编导 |
声乐系 | 音乐表演(美声、民族声乐) |
中国器乐系 | 音乐表演(竹笛) 音乐表演(琵琶) 音乐表演(笙) 音乐表演(民族打击乐器)音乐表演(古筝) 音乐表演(扬琴) 音乐表演(二胡) 音乐表演(阮) 音乐表演(唢呐) |
管弦系 | 音乐表演(大号) 音乐表演(小提琴) 音乐表演(小号) 音乐表演(低音提琴)音乐表演(长笛) 音乐表演(中提琴) 音乐表演(双簧管) 音乐表演(圆号)音乐表演(单簧管) 音乐表演(大提琴) 音乐表演(大管) 音乐表演(西洋打击乐器) 音乐表演(竖琴) 音乐表演(长号) |
钢琴系 |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
马克思主义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