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为使广大青年和家长及时了解调整征兵时间后的相关政策,吸引更多优秀青年投身军营,现将相关政策摘录如下:
一、征集年龄及条件
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二、征集时间安排
今夏征兵自7月1日开始,9月30日前结束。划分为四个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为宣传发动、报名目测和初审初检阶段;8月1日至15日为全面体检,公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8月16日至9月9日为组织政审、复查走访、定兵换装,做好起运前准备;9月10日至30日为新兵交接、输送和征兵总结。
三、报名方法
应征青年在报名截止日前带齐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1寸登记照8张在户口所在地乡镇征兵办公室报名。
四、国家、军队和湖北省有关政策
1、服役期间有关政策
①大学生应征入伍优先参军、优先选拔使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按每年最高可达6000元的补偿或代偿,本科毕业生最高可获得24000元学费返还;大学毕业生士兵符合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条件的可以提干;大学毕业生士兵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
②义务兵、士官津补贴及家庭优待金。第一年列兵,津贴500元/月;第二年上等兵,津贴600元/月;两年后若选拔为士官,下士2200元/月,中士2800元/月,上士3800元/月。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优待金,我县农业户口每年约3169元,非农业户口每年约5020元。
③报考军校,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士官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是少数民族,可以放宽1周岁。
2、退伍后有关政策
①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根据服现役年限由部队一次性发放退役金。立功授奖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②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和服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和自愿选择自主就业。
③退役士兵根据自身条件,可以免费参加定点教育培训机构主办的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2015、2015连续两年我县组织退伍兵免费参加驾驶培训。
3、其他优惠政策
①择业优先。义务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自谋职业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
②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③学费减免。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④入学复学。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县征兵办电话:18963903707 13635759630
各乡镇报名电话:
业州:18972434581 长梁:15172883503 茅田:13517168131
三里:15570557168 红岩:15570558277 龙坪:13636299188
高坪:18972410589 花坪:13886788680 景阳:15972421222
官店:13477282885
建始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O一三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