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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直招士官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直招士官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县直机关工委,县经济开发区征兵办公室:

度直招士官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保证今年招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予以明确。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即可组织开展宣传报名,截止时间5月10日。其它问题待5月份另发通知予以明确。

一、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等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函授生、自考生、委培生和中专生。招收对象应当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女性招收专业仅限于电气自动化技术、通信技术、临床医学和护理。

二、招收对象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规定要求,与总部明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严格一致。各市(州)征兵办公室要会同本级教育部门或者学校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毕业生进行学历、专业审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专业,否则作废。

三、招收对象必须取得相关学历证书。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以便查验;证书编号已上网的可到教育部门网站上查验。市征兵办公室将会同市教育局对预招对象学历证书逐一审核。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五、对外市籍毕业生,如户口随迁到学校的,可安排其在毕业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如户口仍在原籍未迁入我市的,原则上不安排报名。招收对象在其毕业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报名的,无论户口是否转入高校,其政治审查一律由毕业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协查。

六、对招收士官的档案材料要严格审查,防止出现资料不齐全或手续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毕业生学籍档案,必须包括《入学登记表》、《学籍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登记表》等在内的资料齐全,学籍档案、成绩单等学籍证明材料要作为《专业审定表》的附件,装入招收士官入伍档案。

七、今年招收士官继续实行自行到部队报到。7月10日前必须完成档案材料的准备,25日前由市征办与部队联络组完成审档和档案交接,学历不真实、专业不对口的不得批准入伍;8月10日前组织新招士官完成到部队报到。

县征兵办公室联系电话7222622,联系人:邹 甜。

蕲春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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