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2016级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政策
为支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贷款。 按政策规定,实行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的新生,请到当地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有关流程,或查阅《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贷款金额如需打入我校账户的新生请记住:郴州市交通银行行号:301 563 000 007 学校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南省郴州市分行营业部户名:湘南学院账号:4376 8000 0018 0100 88876报到时要携带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为: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年。 3、绿色通道。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申请绿色通道的新生,必须提供盖有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的贫困证明材料(贫困证明文档格式可在湘南学院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 4、勤工俭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岗位,劳动报酬120元/人·月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为8000元/人·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年。3、学校奖学金: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的奖学金。额度为:特等奖学金3000元/人·年,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6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400元/人·年。4、师范类学生毕业后在湖南省内县级以下的公办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可以享受专业奖学金补助。5、对退役士兵考入我校实施教育资助政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政策及退役复学后的士兵实施学费资助政策。